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科技服务业)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科技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带动更多社会投资,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4〕20号),现启动2025年科技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第二批储备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征集范围
科技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储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园区、研发中心、科技创新基地、科研实验室等新建、扩建、装修改造项目,以及各类实验室、科研设施平台、小试中试平台、试验场所、检验检测平台、气象地震环境监测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
02
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单位。
2.本次征集储备项目包括: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计划新开工且未申报过储备项目,项目内容不得涉及涉密事项。
3.储备项目计划在统计部门申报纳统到科技服务业。
4.申请单位诚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北京)网没有严重失信记录,保证提交的项目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03
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至2025年5月9日17:30,以提交系统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请申报单位通过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进行线上填报。单位在该系统完成注册并登录后,从“项目申报”页面“申报通知”栏中选择“关于征集2025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第二批储备项目的通知”,选择“科技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储备项目”进行申报,填写相关材料,上传相关附件,完成报送。
(三)注意事项
1.同一项目不重复申报,已于2月份申报科技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储备项目,本次不用重复申报。
2.本次填报的储备项目是后续申报后补贴项目的重要依据。
3.本次填报的2025年储备项目如未按期开工,后续可以作为2026年储备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年科技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储备项目申报书
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指引(2025)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科技服务业相关部分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科技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政策
(一)支持内容
支持相关单位扩大科技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或扩建研发中心、科研实验室、购置科研仪器设备、搭建小试中试生产线等项目,带动更多社会投资,进一步扩大科技服务业供给,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二)支持条件
项目为科技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且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较大(达 1000 万元以上)。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分档给予不超过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政策申报方式
请关注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官方网站,每年 2-3月发布征集通知,并通过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进行线上填报。
(四)政策咨询电话
010-88827133、010-55578084
附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科技服务业相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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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往期政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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