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液体储存场所

管理要点(二)

汽油、酒精、香蕉水、松节油和油漆等易燃液体是企业生产经营常见化学品,具有较低的闪点和易燃性,未妥善管理易导致着火、爆炸事故。但是,易燃液体安全管理相关标准繁冗复杂,企业难以专业、高效、安全管理易燃液体。为帮助企业高效应对易燃液体安全管理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梳理出易燃液体储存场所的管理要点。现就堆码要求介绍如下:

易燃液体储存场所的管理要点

(二)堆码要求

01堆码高度与垫底隔离

疏散出口门应为平开门或在火灾时具有平开功能的门,不可用推拉门或卷帘门,疏散出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堆码高度严控:包装无堆码标志的危险化学品堆码高度应不超过3m。

垫底隔离强制规范:除200L及以上的钢桶、气体钢瓶外,其他包装的危险化学品不应直接与地面接触,垫底高度不小于10cm。

02堆垛间距科学划分

(1)主通道大于或等于200cm

(2)柱距大于或等于30cm

(3)垛距大于或等于100cm

(4)灯距大于或等于50cm

(5)顶距大于或等于30cm

(6)墙距大于或等于50cm

03堆垛面积分区管控

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应大于15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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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编: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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