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认为,共同富裕不应该只是一句口号,更不应该抛弃一部分底层人,尤其是残疾人。

否则这样的社会,我很难称之为“和谐社会”。

近日,一位来自安徽蚌埠的张女士因为申请残疾人证被拒,在网络上曝光,引发全网热议。

据张女士介绍,她在五岁时意外出了车祸,导致左眼失明和左耳失聪。

如今,她想申请残疾人证,对自己工作有帮助,因为很多工厂以她没有残疾证为由,拒收她。

可是残联的工作人员却以她的情况不符合残疾人申办标准而拒绝了她。

“因为她不是双眼失明。”

张女士还透露,因为自己残疾的原因,再加上其他原因,丈夫经常家暴她,无法忍受生活痛苦,张女士决定向法院起诉,要与丈夫离婚。目前还没离婚,暂时分居生活。

丈夫也掐断了对她的生活资助,没有了生活来源,还要抚养小孩。

更悲惨的是,她的父亲、哥哥和妹妹,都是因为身体疾病而无法工作,一家人勉强靠种地和养羊度日。

全家都靠她母亲一人做大棚帮工,一天也就只有一百元而已。

张女士因为残疾原因,去哪都被嫌弃,没人愿意收留她,只能在家里做点手工活,赚钱小钱。

如果能顺利拿到残疾人证,她就可以去工厂打工赚钱养家了。

而这最基本的,都被拒绝了。

生活这是要她的命啊!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这个道理我自然是懂的,张女士的自身情况确实不符合残疾人标准,但是我们总是说,规定是死的,但人是活的。你也不看看她一家都难为成什么样了,还嫌人家过得不够凄惨吗!

她无非是想要一张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的“通行证”而已,就这也不行吗?

我们总是嚷嚷着迈向社会主义和谐国家,可是却视这种情况于不顾。真的合适吗?

这不是一个超级发展中国家所应该做的,太不人性了!

#星光同行家庭优选##女子左眼左耳受损无法办理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