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鲁晚报的消息,近日在江苏南京发生了一件让人感到大跌眼球的事。

40岁的林先生,因公司裁员被迫下岗。男人进入中年危机背负车贷、房贷,还有一大家子人要养,加上现在工作不好找。

无奈之下竟想到了一个以身试法的歪主意。

要说什么工作来钱快,那无疑是销售了。

他果断将目光觑准了同城的两家4s店,看着里面的工作人员每天都是西装革履,红光满面,出去步行豪车名牌。

穿金戴银,一副上层人生的模样,让他内心蠢蠢欲动。

要是自己也能到这来上班就好了。

可考虑到年龄因素,还有学历背景等等,如果通过正常求职路径,大概率会被当场刷下去,连见面的机会都不一定有。

灵光一闪,一个歪点子在他脑海中油然而生。

既然常规途径行不通,那么也只能这样了。

林先生先是假装顾客去到一家4s店里试车,他选中了一辆店里新到的奥迪,以试驾为由,开出不到50米,先后撞毁了店里停放的三辆豪车,包括展台。

原本事情到这种事情已经够离谱了。

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怎么着也得赔偿,责任又该怎样划分呢?

虽然试驾车4s店基本都有交保险,如果不是人为因素损坏,在试驾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承担大头比例。

作为顾客,由于自己的操作失误,超出保险部分的额外费用,再根据具体责任划分。

可林先生就本着两个字儿,没钱。

自己还欠银行一屁股债,天天被催款,眼看这日子都快过不下去了。

要想赔偿也可以,你们把我雇用了,我再慢慢打工还债。

算盘打得挺响,可惜人家根本不吃他这一套。二话不说就把人给轰出去了。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次教训,林先生应该收敛点了吧,他偏偏不。

隔天又在同城的另外一家4s店以试车为由,再次撞毁两辆豪车。

比较有戏剧性的一幕是,处理两次交通事故的交警恰好为同一人。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交警同志准确判断错了这不单单是操作失误那么简单,人为的可能性更大。

一番仔细盘问,林先生也是干脆承认了,自己是有意这样做的,只因身负巨债,企图通过这样的方式让4s店被迫雇用自己,到时以薪偿债。

这回答让交警同志哭笑不得。

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

虽然十分同情男子的遭遇,可他这样做毕竟触犯了法律。原本想靠一双手去拼搏出一个美好的未来,做一个自食其力的男人。

可殊不知从一开始出发点就错了。

道路千万条,偏偏选择那条死胡同。

最终男子被法院判处了4年08个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需赔偿给4s店造成的共计80余万的5辆豪车损失费。

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这下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了!

不知道让人说什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