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作为判例,跟当年彭宇案一样,对人的行为与心理,将会产生深远影响。

这也是它激起争议的原因之一。

当然,彭宇案最后,彭宇承认是自己撞的人。

也就是说,在事实与法律之外,还有个社会影响。就是判例的价值取向与价值导向。

类似的有李天一案,刘强东案,刘鑫案。等。很多案,都是社会意难平哈。

山西强奸案,除了审判长的回答,基本上没有采访性质的报道。虽然男方母亲一直在社交网站坚持发声。但我们可以发现,女方的沉默震耳欲聋。

直到看见一篇《婚房里的强奸案》。信息增量好多。

一开始我都不敢相信它。

它发在一个“坏姐姐来了”的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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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公号名字就透着不正经。或者说透着民间女拳的意味。

我去查后台,显示是每日人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控号。

但公号注册时的初始情况,却是什么姐妹淘。

应该是每日人物公司,购买的个人号,或者员工个人号归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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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甚至去调查作者林红果。因为她的开场按语,是记者采访口吻。

是不是记者不知道,但知是新闻专业。且是女性主义作者。至少关注的是女性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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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调查至此,可以相信她及她的采访了。

我想说这么几点:

第一,男主是个幸福妈宝男。三千宠爱在一身。结婚事宜,包括强奸事宜,都由母亲应战。女主是妈宝女。母亲也是强势介入。其实两个人相亲后,女主不太愿意在阳高县城工作,想去西安打工,其母硬把她拦下。包括强奸案发生后,也是其母要求她赶紧领证。女主也表示不同意,说,我要是有啥变动呢?。一句话,她对订婚走向结婚,自己都没谱儿。

第二,之前的信息,都说女主三个未婚哥哥,林红果的信息,三个哥哥已婚。女主是三岁时母亲即离婚,三个男儿归男方,她独带女儿住县城。如果我是记者,我会采访其母,这三个男儿各自彩礼多少?其父一个老光棍领着仨小光棍,当属不易。他们的婚恋史上,没有遇上这样的故事,算不算额外幸运?男主这桩婚事不出意外的话,婚房四十万,彩礼二十万,也就是说,山西阳高一个正常男生完成婚事,起步得六十万。这意味着女主父亲,已花掉二百万。豪不。

第三,女主母亲对闺女管教极严——不知道女儿在外面上学工作时咋管理,只知道这次婚恋,要求闺女每天下午六点之前必得回家。想笑场,这个母亲是不是认为,男女性爱也必得是日落之后掌灯时分,白天就宣不成淫啊?为什么我说两个母亲是低生态位交战呢。就是两个母亲都把对方当贼。女主母亲,认为男女性事,就是男人沾便宜,女人吃亏并且跌价。所以听说闺女与男主睡了,担心的是人家不跟咱结婚,要是玩咱咋办?这边男主的母亲同样狗眼看人低,觉得对方推动过速,是不是就是图谋我房子和财产,甚至假说闺女把房产证带到北京了。总之在女主家最后通牒时间之前,没有拿着房产证赶到民政局。惹忙了女方,导致强奸立案。说实话,要不是看在这男孩因为这么个破事儿住进三年。我确实想笑场。两个低生态位母亲。

第四,男主母亲一开始并没有把睡觉当回事。说自己闺女订婚后就跟女婿睡一起了。女主母亲有点恼,你家可以不要脸,但俺家不是你家。

其实男女睡觉,我认为需要考虑的就是性同意和性风险。前者一般来讲是女人的性同意。男人就算了。你同意不同意,没个毛关系。后者,男女一样的风险,比如传染病。女人额外的风险是意外怀孕。但比之女人怀孕,男人也要考虑自己的额外风险,比如强奸犯。

关键是女人的性同意可能飘忽不定。她事前同意,事中同意,事后不同意咋办?她事前性诱惑,事中假装不同意,甚至让男人把她的不同意误会为女人的性娇羞……男人如何自证?

第五,现在的婚恋,是女方市场。一是男女绝对比例,男女主的婚介所,征婚男嘉宾排号到了590多位,而女嘉宾是200多位。二是男高女低的婚恋行情。男主家在当地,房子花去40多万。还给儿子买了车。平时养猪一年能挣六到十万。这应该是女主家选择男主家的主要原因吧。

第六,两人相亲后进展很快。双方不是谈彩礼就是谈房子。唯独不见感情。或者说,男主喜欢女主。刑拘后跟女主打电话还哭着说,我出来后还要娶你。女主哭着我我不敢嫁了。啧,两个妈宝孩儿。生理成熟了,心理不成熟。两个人其实都是受害者。

第七,订婚时候男主家使足劲了。这几年花得多,彩礼不凑手,订婚要先给十万,男主母亲问能不能先给5.8万。女主家不同意。男主母亲卖了34头猪,又找闺女借了3万,才凑够。可是订婚当天,双方就不快了。由于房产协议,女方大哥要求把结婚一年后房本加名,改成一周年当天。两家就这个“后”字掰扯很长时间。妈宝男主没啥心眼,桌上嘻嘻哈哈,但男主母亲很不快,都想着要不今天别订婚了。

第八,订婚第二天女方回请。饭后男主让女主陪他去自来水公司补办家里水表的票据。补完他说怕丢了,让女主陪他去新房,把发票放下。三点进家,五点强奸案发生。七点半左右,女主母亲与男主谈判,男主开了行车记录仪录音。女主母亲要求,后天领结婚证,房本加名,你家把下一批猪卖了,补8.8万彩礼。明年举行婚礼。晚上8点多,男主到家找房本。给母亲听行车记录仪的录音。听完,母亲很生气,把我孩子吓成什么样了,既然订了婚,性关系可以发生,你家却作为讨价还价的工具。女家一直在等男方电话。等到十点多,等不上,自己主动打,男方母亲不认为睡觉是啥事,女主母亲威胁报警。警察打电话给男主,男主姐姐接的电话,男主母亲把男主电话卡卸了,换自己手机上。你们都别想跟我儿子对话。

第二天,5月3日女主大哥前来继续谈价。男主家不同意,认为被要挟了。女主大哥愤怒地离开,走时说自己在北京有房,在当地认识人。男主母亲恶心他:你看你开那车5000块都没人要。男主姐姐还报了警,告女家诈骗,警方没给立案。

第三天,5月4日民警调解下,两个家庭达成和解方案:第二天上午,双方在县城行政中心,签一份合同,男方承诺在房本上给女主加名,并注明共同所有,在公证部门公证,双方领结婚证。但5月5号上午,女主一家在民政局门口等到快12点,那边男人一家没有出现。女主家生气了。一生气,后果很严重。

不知道男主母亲后悔不?

男方解释,说男主姐姐把房本带北京了。她当天往回送,赶不及。

我觉得一是假,二是,男主母亲依然是恐惧感占上风——麦秸竿打狼,两头怕。一头是强奸,一头是女人骗婚骗财。

最后,还是保财,比保儿要紧。

可怜的儿。

住三年,总算保住40万的房子与18.8万的彩礼了。

当然,也可能倒发一笔。万一申诉成功,强奸不成立,国家又可以赔偿咱一笔。

真正的受害者,还是两个没有成熟的男女青年。整个事件,找来找去,找不到两个人的个人意志,一切全是母系社会母亲大人作主。女人确实不是半边天了,遮天了都。

婚恋,确实是个高风险的活儿。

有那时间,养个狗,养个猫吧。

实在不行,上街买个硅胶人儿吧。

再等等,等几年,也许机器人伴侣就流行了。

甚至机器伴侣也可生孩子。买个卵,往机器人女友肚里一摁,再给它点精。完事。

民间说,有个卵用,就是这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