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行车走错路
应继续向前行驶
切记!!!!
不可铤而走险
采取倒车、逆行等违法行为
强行“纠错”
虽然蜀黍强调了很多次
可仍有不少司机心存侥幸
铤而走险
2025年4月11日7时48分,市局交管支队高速三大队一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S10宜昭高速公路昭通往盘河方向北闸路段有一辆灰色小轿车在应急车道上逆向行驶,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一组上路寻找并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另一组通过智能监控系统对该路段进行视频巡察,通过对该路段的排查迅速锁定涉事车辆云A***51号小型普通客车,并第一时间联系该驾驶员,令其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等待交警处理。
经调查,驾驶员陶女士当日计划从昭通北收费站上高速去鲁甸,高速上行驶约5公里后意识到自己走错路了,因担心绕行耽误时间,遂在应急车道内掉头,逆行向昭通方向行驶。期间,车辆以约60公里/小时的速度逆行近3公里,所幸未引发交通事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十一项之规定,对陶女士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扣留了其机动车驾驶证,告知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及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高速公路是供汽车快速行驶的道路
逆行将严重扰乱通行秩序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极为严重!
让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记12分。
问
哎呀,我刚才在高速上一不小心走错路了,这可咋办啊?
正确做法是什么呢?
昭通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是供车辆分向、高速行驶的道路,单个方向上只允许向前行驶,禁止掉头、逆行、倒车!如果发现走错方向,应将错就错继续向前行驶,到前方收费站下高速后重新上高速!
高速公路上车速快、流量大,倒车或逆行等行为不仅扰乱高速公路的通行秩序,更会严重危害其他车辆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生无捷径,生命无返程
交通违法行为
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昭通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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