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瞩目的“订婚强奸案”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席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一判决结果如一颗投入舆论深湖的巨石,激起千层浪,与大众期望之间形成了一道难以弥合的鸿沟。案件背后,隐藏着复杂的事实认定争议、传统婚俗与现代法治的激烈碰撞,以及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深切考量。

从事实认定的角度来看,这起案件充满争议。检方指控席某某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然而,辩方提出诸多疑点。在生物物证方面,送检的女方内裤、下体擦拭物上可疑斑迹中,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虽床单上发现精斑,但仅能证明性接触,无法确凿证明插入行为,这使得“违背意志插入性行为”这一定罪核心事实存疑。同时,关于“事后清洗”这一关键情节,法院仅依据被害人陈述认定,却未提供浴室使用记录、水痕检测等客观证据佐证,在证据链上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公众基于朴素的认知逻辑,对这样缺乏足够客观证据支撑的定罪结论难以认同,认为司法机关并未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这正是大众期望与判决结果背离的重要根源之一。

传统婚俗观念与现代法治理念的冲突,也在本案中被放大。在传统婚俗语境下,订婚被视为一种具有强烈约束力的准婚姻状态。在很多地区,男方支付彩礼后,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类似“女方已属自己”的观念,这种观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对性行为的认知,甚至形成“订婚即默示同意性行为”的错误认知。尽管现代法律明确规定,强奸罪的核心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与订婚与否并无关联,但传统观念在民间的深厚根基使得部分民众难以在短时间内扭转思维。本案中,公众对于“订婚”这一前置条件的高度关注,反映出传统婚俗观念在人们心中的顽固性,他们难以接受在订婚场景下发生的性行为被轻易判定为强奸,这种观念与现代法治精神的矛盾,加剧了大众对判决结果的不满情绪。

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质疑,进一步加深了判决结果与大众期望之间的裂痕。在此案漫长的审理过程中,多次延期审判引发公众猜测,让人们对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席某某母亲作为辩护人披露的一些对男方有利细节,如男方与女方是自愿发生关系、现场衣物完整无打斗痕迹等,通过网络等渠道广泛传播,形成了一定的舆论声势。而与之相对的是,女方选择相信法律,拒绝舆论炒作,这种信息传播的不对称,使得公众在心理上更倾向于相信男方一方的说法。加之法官在判决后对案件进行公开评论,被部分公众认为有失偏颇,违背了法官职业伦理,损害了司法中立形象。当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信息透明度以及法官的职业操守都受到质疑时,判决结果自然难以获得大众的认可与支持。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判决结果与大众期望的背道而驰,并非偶然现象。它是事实认定争议、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冲突以及司法公信力问题交织的结果。这一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司法实践中,不仅要严格遵循法律条文,更要注重证据的全面性、客观性,妥善处理传统习俗与现代法治的关系,同时维护好司法公信力,只有这样,才能让司法判决真正赢得大众的尊重与信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