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关于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公告
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99号,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现就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依据《条例》第七条规定,在下列公共场所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由该系统管理单位向所在辖区公安机关备案:
(一)城乡主要路段、行政区域道路边界、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区域等公共场所;
(二)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公园、公共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三)出入境口岸(通道)、机场、港口客运站、通航建筑物、铁路客运站、汽车容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等交通枢纽;(四)客运列车、营运载客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客运船舶等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
(五)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的服务区。
二、备案时间
(一)自2025年4月1日起,本辖区内新建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自系统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二)2025年4月1日前已经启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在2025年7月1日前办理完成备案。
(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三、备案方式
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可以自主选择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备案。推荐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备案。(一)线上方式。登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平台’(以下简称“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
(二)线下方式。从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下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基本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办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办理:
四、法律责任
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连山公安分局:王警官 15040985030
站前街派出所: 梁警官 18042982828
渤海街派出所: 白警官 18842970644
连山街派出所:罗警官 15104299559
化工街派出所:吴警官 15042955858
宋警官:13470611551
石油街派出所:李警官 18042969800
兴工街派出所:刘警官 13898786897
锦郊街派出所:邹警官 13464511571
李警官 18525757776
钢屯镇派出所:王警官 18842989396
塔山乡派出所:袁警官 18909892519
沙河营乡派出所:陆警官 13470679493
寺儿卜镇派出所:马警官 13898999789
杨郊乡派出所:田警官 15642907312
山神庙子乡派出所:林警官 17742918868
白马石乡派出所:翟警官 13704295865
孤竹营子乡派出所:张警官 13942903385
塔山沿海派出所: 张警官 18342971016
打渔山沿海派出所:薛警官 13504294236
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2025年4月18日
安全保障,老牌院校,(葫芦岛商务职专公办学校招生应届往届初三毕业生)13050961065微信同步(可参加单招)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