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一起涉及银行职员诈骗近亿元并豪掷6000万元打赏主播的案件引发热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光大银行郑州某支行客户经理席薇,在13年间以虚构理财产品为由骗取31名被害人9448万元,其中超六成赃款用于在映客、抖音等平台充值打赏主播。这一案件不仅揭露了金融系统内部监管的漏洞,更将直播行业“黑金打赏”的追缴难题推至台前。

一、高智商犯罪与“打赏狂欢”背后的荒诞逻辑

席薇自2009年起利用职务便利,伪造理财产品协议及银行公章,向客户承诺“保本高息”,将被害人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其诈骗所得中,5951万元流向映客平台,170万元进入抖音直播间。她通过4091次充值,向2565名主播送出礼物,其中16名主播成为主要受益者。

二、法律争议:平台与主播是否该“退赃”?

法院判决要求追缴平台及主播分成的赃款,但映客以“善意取得”为由申诉解冻2000万元冻结资金,引发法律界激辩。依据司法解释,若平台及主播不知资金为非法所得且未以明显低价获取,可主张善意取得。然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怀胜指出,直播打赏不同于传统交易,其“对价合理性”难以界定,且平台缺乏甄别赃款的义务。
争议背后是现实困境:主播常将打赏提现后挥霍,追缴执行难。例如,2018年某地产会计挪用930万元打赏主播,仅一名主播自愿退赃。此次席薇案中,法院仅追缴单笔超2万元的主播收益,亦暴露执行尺度不一的问题。

三、行业乱象:从“情感诈骗”到“团伙作案”

直播打赏衍生出的灰色产业链远超个案。广州警方曾捣毁一诈骗团伙,其以“美女主播”为诱饵,通过话术剧本诱导男性打赏,涉案250余万元;更有甚者,陕西一女子被丈夫胁迫参与手机诈骗,沦为犯罪“工具人”。这些案件揭示,直播平台已成新型犯罪温床,而“打赏经济”的匿名性与即时性,为洗钱、诈骗提供了便利通道。

四、专家呼吁:建立“打赏防火墙”与完善案外人诉权

针对乱象,法学界提出多重解决方案:

  1. 设定打赏限额:参照七部委2021年指导意见,强制平台对单日打赏设置阈值并触发提醒;

  2. 强化资金溯源:要求平台接入反洗钱系统,对大额打赏进行资金来源审查;

  3. 保障案外人权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烁建议建立涉财物专门诉讼程序,避免平台在追缴程序中被“静默处理”。

五、结语:监管如何跑赢“打赏泡沫”?

。当技术狂奔与法律滞后形成断层,唯有构建“制度+技术+教育”的立体防线,才能遏制“打赏狂欢”衍生的犯罪暗流。正如网民所言:“打赏不应成为犯罪的遮羞布,平台更不能做‘黑金’的无声帮凶。”。当技术狂奔与法律滞后形成断层,唯有构建“制度+技术+教育”的立体防线,才能遏制“打赏狂欢”衍生的犯罪暗流。正如网民所言:“打赏不应成为犯罪的遮羞布,平台更不能做‘黑金’的无声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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