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借力社会组织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质效?社会力量又怎样助力未成年人审判“案结事了”?未成年人保护网如何织得更密更暖?近日,苏州中院与苏州团市委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开展座谈交流。苏州法院以“向阳花开 法润万家”为纽带,通过与社会组织协同构建的涉案未成年人救助帮扶体系,展现了司法审判与社会组织服务的创新融合路径。

近年来,市中院针对高度复杂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需求,坚持案件办理与促推社会治理并重的工作原则,全面启动“向阳花开 法润万家”涉案未成年人救助帮扶项目。2020年初,市中院启动少年家事司法社会支持体系“一院一品牌”创建,过程中充分借助成员单位的资源,邀请专业社工参与不同类型个案,辅助审判工作。2023年,针对案件审理中对专业心理疏导与家庭教育指导的迫切需求,市中院与社会组织签约开展心理帮扶项目合作,不断积累经验。

2024年,在市民政局支持下,市中院引入两家专业社会组织,创设性开展项目化合作,通过“法院+社会组织”联动机制,构建了全流程、专业化的涉案未成年人救助帮扶体系,2024年全年开展社会调查、家事调解、心理疏导与家庭教育指导合计67次,涉及离婚、探望、变更抚养关系、继承、分家析产等27个案件,直接惠及76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

(图为“向阳花开 法润万家”心理帮扶项目签约)

(图为家庭教育指导师为“法院开放日”群众代表作家庭教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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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运行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与闭环管理

该项目依托苏州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联动民政等社会支持体系成员单位,形成“司法需求—社会服务—效果评估”的工作流程闭环。明确了案件流转、服务开展、沟通汇报等工作流程和“一案一档”制度,制定了工作流转单、服务手册等规范性文件,以确保服务质效。合作社会组织每周驻点法院办公,负责现场服务与案件沟通移交。法院联合第三方机构对社会组织服务情况定期考评,通过电话回访、个案抽查等方式跟踪救助帮扶效果。

(图为合作项目“一案一档”社会服务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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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设计,实现专业化分工与全流程介入

项目以“社会调查、家事调解、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四大核心职能为框架,形成标准化工作制度:

1.对个案中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开展社会调查: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出具调查事项清单,社会组织调查员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形成涵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家庭矛盾根源等内容的社会调查报告,为裁判提供科学参考。2.对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开展家事调解:针对矛盾激化案件,法院联合社会组织开展“情绪疏导+法律释明”双轨调解,建立调解日志记录化解过程,有效钝化家庭矛盾。3.对存在心理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通过一对一咨询、心理测评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对象的心理状态和问题根源,运用专业的治疗方法引导其表达内心情绪,释放心理压力。涉案未成年人焦虑、攻击性等心理问题得到显著改善。4.对家庭教育失当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家庭访谈、教育课程帮助其提升未成年人监护能力,同步建立指导档案跟踪效果,电话回访亲子关系改善率达到74%。

(图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到家事案件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调查)

(图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陪同法官进行实地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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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会效应,实现司法保护与社会治理融合

目前,两家社会组织确定了11名专业社工参与项目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力量的不足,为少年家事案件的矛盾化解、涉案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情绪疏导、心理干预、家庭关系修复,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被侵害的风险,为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帮扶及社会综合治理提供“苏州范本”。

(图为虎丘区法院开展“三员”聘任活动)

(图为相城区法院联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开展矛盾化解)

市中院以“一院一品牌”工作为抓手,形成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方位辐射链。各基层法院与社会组织开展多样化项目合作,均取得良好成效。虎丘区人民法院引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嘉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聘请社工人员担任家事“三员”,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的优势,将心理辅导融入家事调解工作中,促进调解成效提升。相城区人民法院与苏州众合社会工作事务所签订《家事案件、涉少刑事案件司法社工服务采购协议》,依托社工组织的专业能力,在涉少案件中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监护状况、涉案原因等情况委托社会组织进行调查并委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