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头条网友好,我是陈律师。从业十五年,我见过太多“拍脑袋”决策,但像河北三某市这样拿商户招牌当调色盘的,还是让人直呼“活久见”——毕竟能把法治社会玩成小学生填色本的,真不是一般水平。
一、事件回顾:当“中国红”成了违禁色
最近三某市街头的蜜雪冰城集体“变异”,红底招牌硬生生刷成绿灰,活脱脱上演现实版“红绿灯变形记”。城管部门一句“红蓝黑禁用”的口头通知,就让商户们连夜上演《消失的招牌颜色》。更绝的是,政策文件还在天上飞,整改行动已落地生根——这波“文件未到,执行先行”的操作,堪比网购时“货没到先扣款”。
殡葬店老板老刘更惨,不仅要把“寿衣花圈”招牌改成“殡仪用品”,蓝色门头还要自费换成砖红色。我寻思着,这哪是城市规划?分明是给商家玩真人版《奇迹暖暖》换装游戏啊!
二、法律打脸:三色禁令的三宗罪
1. “无证驾驶式执法”
《广告法》明文规定商户享有自主经营权,《民法典》物权保护条款还在墙上挂着呢,城管部门却拿“口头通知”当圣旨。陈律师告诉大家:这叫“程序违法三件套”——无文件、无依据、无补偿。按这逻辑,明天要是领导看紫色不顺眼,整条街是不是得集体变彩虹?
2. “行政美盲综合症”
城市美学本应“各美其美”,某些部门却搞起“颜色独裁”。隔壁沧州市搞过黑底白字“阴间一条街”,十堰市玩过黑底鎏金“鬼城风”,现在三某市又整出“红蓝黑禁用”新花样。建议这些领导集体报班学学《色彩心理学》,别总拿商家当调色盘练手。
3. “权力过家家游戏”
《行政许可法》明确要求“信赖保护原则”,商户花真金白银做的招牌说换就换,补偿方案却像薛定谔的猫——既存在又不存在。这让我想起去年代理的某市“统一招牌尺寸案”,商户们拿着《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索赔时,某些官员才想起来“依法行政”四个字怎么写。
三、全国联播:那些年我们见过的“招牌整容术”
湖北十堰曾把整条街刷成黑底鎏金字,市民吐槽晚上像逛地府
上海某区要求英文招牌必须配中文字体大小两倍,逼得星巴克玩起“中文叠叠乐”
更魔幻的是某县城要求烧烤店统一挂红灯笼,结果整条街成了“红灯区”
这些案例看似滑稽,实则暴露出基层治理的致命伤:把市容管理当权力游戏,把商户权益当游戏币。
四、深层剖析:为什么总在颜色上“作妖”?
1. 懒政思维作祟
比起解决食品安全、消防隐患这些硬骨头,换招牌颜色简直是“政绩速成班”。毕竟刷漆比啃骨头轻松多了,还能拍出整齐划一的“宣传照”。
2. 权力审美癌扩散
某些领导把城市当自家客厅装修,完全无视商业规律。要知道蜜雪冰城的红色是20年积累的品牌资产,市值够买下三某市所有城管局的打印机(如果他们肯用红墨水的话)。
3. 法治意识掉线
从“文件在路上”到“补偿在梦里”,暴露的是对程序正义的蔑视。借用韩非子的话说:“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这么折腾下去,营商环境迟早变“硬伤环境”。
五、破局之道:给城市治理开三剂猛药
1. 建立“法治美颜滤镜”
建议全国推广杭州“西湖换柳”经验,重大决策必须开听证会。下次哪个领导想换颜色,先让他对着《行政许可法》抄十遍。
2. 推出“任性执法险”
参照交通事故强制险,要求地方政府为每个奇葩政策投保。哪天政策被法院撤销了,保险公司直接给商户打钱。
3. 开设“权力退烧门诊”
对于总想搞“颜色革命”的干部,建议组织去义乌小商品市场进修——看看人家怎么在五彩斑斓中创造GDP神话。
陈律师最后想说的是:
城市真正的颜色,不该是领导签字笔下的随意涂鸦,而应是法治打底的七彩霓虹。当某天蜜雪冰城不再被迫“红变绿”,当街边小店能安心挂起自家招牌,那才是城市治理最美的底色。
我是陈律师,专治各种“监用职权”,下期咱们聊聊“城管要求统一店员发型怎么办”。关注我,带你用法律给奇葩政策“卸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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