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按责赔偿”,打破刚性兑付。当前,信托行业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本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居民财富保值增值,这就必须打破刚性兑付。
业内观点:
1、打破刚性兑付,能够促使信托公司摆脱隐性担保负担,推动业务回归本源。
打破刚性兑付,能够促使信托公司从根本上摆脱对于非标融资类业务的传统依赖,倒逼其增强主动管理能力与风险管理能力,加速向标品业务转型,从依赖隐性兜底的被动应对,转向依托专业财富管理的主动服务,同时也给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留足发展空间,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2、打破刚性兑付,有助于推动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理念,促进投资多元化。
打破刚性兑付,能使投资者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增强风险意识,理性投资。同时,这也将促使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不同收益水平的信托产品,推动投资多元化,培育成熟理性市场。
3、打破刚性兑付,有利于引导信托资金更精准地赋能实体经济,提升服务质效。
打破刚性兑付后,使市场价格能够真实反映资产的风险水平,既能挤出刚性兑付在资金成
本中注入的水分,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也能引导信托资金精准流向符合国家战略的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进一步发挥信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但是信托的灵活性和财产的独立性,却给了部分股东违法违规操作的空间,最典型的就是资金池产品。通过期限错配、滚动发行掩盖底层资产风险,将流动性压力转嫁给后续投资者。
当风险暴露时,股东不担责或者仅以注册资本为限担责,而投资者却需承担全部财产损失。造成的困境,目前无解。
所以说,打破刚兑不是让投资者独自面对风险,而是通过压实股东责任重构信托业的信用基础。唯有让制造风险的人承担风险,让滥用权利的人付出代价,让违法违规的人最终买单,让做坏事的人得到惩罚!
才能在打破刚兑的阵痛中培育出健康的信托市场生态,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守护。金融的人民性,才能得到生动的体现。
还是那句话,卖者不尽责,买着凭什么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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