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现在很多律师为什么不愿意办理刑事案件,甚至不敢给自己贴上“刑辩律师”的标签呢?

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

首先,刑事案件的风险较高。

刑事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需要与公检法部门频繁打交道。

为了争取更理想的案件结果,律师往往需要据理力争。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给办案人员留下不好的印象,甚至可能面临打击报复的风险。

因此,这种高风险让许多律师望而却步。

其次,刑事案件的案源较少。

其次,刑事案件的案源较少。

随着刑事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制度的建立,大量案件都通过法律援助解决。

一旦犯罪嫌疑人选择认罪认罚,其家人往往就没有动力再委托律师了。尽管许多认罪认罚案件本身可能存在问题,甚至可能是无罪案件,但一旦认罪认罚,挽回的希望就变得渺茫。

现实中,很多犯罪嫌疑人或其家人对法律并不了解,只要被告知认罪认罚可以减轻处罚,他们往往会在压力下选择认罪认罚。

这导致大多数犯罪嫌疑人的家人认为,委托律师反而不如直接认罪认罚来得划算,量刑也更轻。这种情况下,谁还愿意委托律师呢?

因此,刑事案件的案源自然就减少了。

第三,刑事案件的收费普遍较低。

第三,刑事案件的收费普遍较低。

有人可能会提出异议,认为不少刑辩律师一个案件能收取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费用,这怎么能算低呢?确实,这种高收费现象是存在的,但仅限于北上广等大城市的极少数律师。

对于大多数小城市或不太知名的律师来说,能勉强收取几千到上万的费用就已经很不错了。

民商事案件相比,刑事案件的收费简直是天壤之别。特别是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如果按照风险代理或收费比例来收取律师费,那将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远高于刑事案件。

因此,基于这些原因,许多律师更倾向于接民事案件,而不太愿意做刑事案件。

当然,也有一批律师特别痴迷于刑事案件,哪怕案件数量少、收费低、风险高,他们仍然坚持给自己贴上“刑辩律师”的标签。

为什么会这样?

其实原因很简单,这些律师真正热爱刑事案件,能从办理过程中获得他们想要的成就感。不少人认为,通过运用自己的办案技能,能够帮助客户争取较低的刑期,甚至保住一命,这种成就感是无可替代的。

与那些收取高额律师费的民事律师,或是帮助客户挽回更多经济损失的律师相比,刑事律师的成就感要强烈得多。毕竟,能够让客户重获自由,甚至挽救一条生命,这种成就远比经济收益更加高大上。

现实中,确实有很多律师因为刑事案件风险高、收费低而选择放弃或远离。但同样,也有一批律师恰恰因为刑事案件的高风险,才能从中获得更多的成就感,从而选择专攻这一领域。

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在于,一个人想要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往往是因为他真正热爱这件事,别无其他原因。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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