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当甲乙双方通过居间人达成合作时,居间费成为一项重要支出。通常,居间费占项目金额的1%—5%,在一些大型项目中,几千万的居间费也屡见不鲜。然而,如何合规处理这几千万的居间费入账问题,同时降低税负,尤其是在合作企业要求开具6%专票的情况下,传统的入账方式难以满足需求,成为居间人面临的一大挑战。
受票方要求居间人开具6个点的专票,居间人只能注册有限公司,以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是,有限公司增值税6%、企业所得税为25%。完税后从公司账户上提现,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使得有限公司在处理大额居间费时,面临着较高的税负压力。
在税收园区内,服务行业有限公司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增值税6%,对外开具6个点的发票,所得税核定0.3%,总综合税负约为销售额不含税的6.3%,完税之后,公司账上的利润法人可以直接提现,不需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
个人可以在园区内成立有限公司,享受核定征收,无需缴纳20%的分红个税,综合税负6.3%,年开票额一个亿。对比不享受政策6%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20%的分红个税,降负效果是非常显著的。
通过享受该政策,居间人取得几千万的居间费可以合理入账,并给甲方企业开具6个点的增值税发票,同时合理合规的降低税负。但是享受政策一定要在真实业务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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