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执行不能”变“和解可能”
近日,在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执行谈话室里,两位七旬老人一场持续十多年的债务纠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间安置房,解了十年债。执行不是冰冷的数字游戏,而是有温度的社会治理。尤其对于老年群体,海陵法院用“家”的视角解难题,用“情”的纽带化干戈,展现执行智慧的人性化,让“执行不能”变为“和解可能”。
古稀老友因债反目
回溯到十几年前,周某与尤某是多年来相互扶持的挚友。2012年的一天,尤某心急如焚地找到周某,称亲家施某所在公司深陷工程资金周转困境,急需资金解燃眉之急。尤某一边描述着工程建设的广阔前景,一边信誓旦旦地承诺按时还款。周某望着老友焦急的面容,心中满是不忍,权衡之下,毅然拿出多年积蓄并向朋友借了部分资金,陆续借给尤某190万元渡难关。
然而,施某的工程进展并未如预期顺利,到期的工程款也没有全部收回,到2015年仅偿还了50万元,其余债务一直未能按时归还,逾期利息更是随着时间推移不断累积,最终竟演变成了几百万元的巨额债务。
周某满心焦虑与无奈,施某和尤某也同样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2018年,双方最终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尤某、施某共同偿还欠款本金140万元及逾期利息。2019年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执行。
执行多次陷入僵局
后尤某的房屋进入拆迁范围,周某便申请恢复执行本息400多万元,并要求查封、拍卖尤某的拆迁安置房。接手该案后,执行法官仔细查看执行卷宗,发现施某已背负数千万债务而去向不明,尤某仅有一套被查封的、与老伴共有的拆迁安置房,双方的情绪严重对立。
“这绝不是一起普通的债务纠纷,它关系着三位古稀老人的晚年幸福与尊严。”为了尽可能妥善化解双方的矛盾,执行法官到尤某所在社区深入调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经济能力以及还款意愿。在初次组织双方谈话时,执行法官便遭遇了棘手的难题:周某因为多年来借出的款项始终未收回,受到家人和朋友的埋怨,情绪非常激动,言辞间满是愤怒与委屈;尤某已退休多年,仅靠微薄的退休金维持生活,与老伴居住在尚未领证70平方的拆迁安置房,称这辈子也还不清债务了,说话间苍老的面庞写满了窘迫与无奈。
面对这一两难的局面,执行法官决定组织周某与尤某协商和解,尝试化解矛盾。在第一次协调过程中,现场气氛剑拔弩张,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周某态度坚决,强烈要求拍卖房屋收回部分债务;尤某则满脸苦涩,无奈地表示根本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如此巨额债务,且拆迁安置房屋有老伴孙某的共有份额,她坚决不同意拍卖还要提出执行异议。
和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没有放弃,继续分别安抚双方的情绪,详细讲解执行共有产权的法律规定及流程,试图从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寻找突破口,让申请人考虑免除部分款项,督促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执行工作,并让其与配偶、子女一起商量可能的一次性了结和解方案。
在第二次谈话前,执行法官与周某进行了深入的交谈,提出“以房抵债+差额豁免”执行方案,周某表示双方以前是好朋友才出借的,但当年自己借朋友的钱还有40万元尚未还清,考虑到尤某的实际困难,只要他能够先还上这40万元或以房抵债,其他本金利息都好商量。
然而,尤某与家人沟通后表示仅同意拍卖房屋,不愿以房抵债,还要求拍卖房屋后给付共有人孙某拍卖款的一半份额。双方又因各自的诉求产生了严重分歧,未能继续达成一致。和解工作再次陷入困境,申请人请求上网拍卖房屋,经询价法院以起拍价43万元移交网络司法拍卖。
化解十年债务积怨
在拍卖公告期间,执行法官又多次与尤某沟通并组织双方协商,在一次又一次的协商过程中,执行法官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回忆起曾经的友谊与信任,让彼此的情绪逐渐缓和。随后,又多次邀请孙某来共同商量解决方案,让双方对案件的执行后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经过数小时的耐心沟通与协商,双方尽释前嫌,终于达成了一次性以房抵债40万元本金,申请人给付孙某6万元共有权的补偿,并免除其余300多万元的本金及逾期利息,尤某和孙某的居住问题由其子女协助自行解决。
第二天申请人即撤销拍卖申请并将补偿款6万元汇到法院账户,执行法官立即安排双方共同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自行交接了房屋,孙某也顺利领取了补偿款。
50多次的电话沟通,数十次的当面协商,至此,双方债权债务全部和解履行完毕。那一刻,三位古稀老人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周某感慨地说:“这十多年的债务纠纷,让我身心俱疲,多亏了法官耐心细致的和解工作,才化解我们之间多年的矛盾。”尤某也诚恳地表示:“非常感谢法官的理解和帮助,才能让400多万元债务以40万元彻底了结,压在我们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
文稿 王海宾
排版 苍 菲
审核 吴嘉臻
海陵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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