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们小区物业不让我在自己的车位上停车,我今天要来法院起诉他们”, 4月21日一早,赵某便来汉台区法院立案大厅,递上了起诉 某 物业公司的 一纸诉状 。

原来,赵某在某小区购买了一个40余平米的车位,因面积较大,赵某一直停放两辆车辆,但物业公司认为其停车超出了车位的划线区域,对其予以制止。双方因此产生争执,多次协商无果。

“我的车位在两面墙夹角的角落里面,停两辆车也不挡路,而且没有超出我车位的产权面积,我觉得完全没问题。”对于自己的诉请赵某解释到。

通过查阅起诉材料并向赵某了解具体情况,立案庭干警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双方矛盾并不突出,可以通过诉前积极引导进行化解。 工作人员 随即邀请区住建局派驻区综治中心干部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中受邀请的 住建领域专家向赵某释 明 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车位面积包括车位专属部分和公摊部分,超出车位划线范围的区域即为全体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立案庭法官结合合同约定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告知赵某在公摊面积停放车辆的行为属于占用公共空间,应征得其他业主同意。最终赵某认识到自己的诉求于法无据,当场撤回起诉,并对汉台区法院立案庭 法官干警 耐心释法析理表示认同感谢。

今年以来,汉台区法院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中心职能,通过与多个行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有效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未发、止于未诉。

供稿:何 璐

编辑:郑 真

校对:郑 真

审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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