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人民政府决定:高洪景任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局)政委。

曾担任过天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高洪景任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政委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