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1
近日,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公正高效 尽职尽责 为民解忧”的鲜红锦旗送到泗阳法院执行干警董浩手中,当事人刘某开心地表示:“感谢法院为我追回工程款,你们用行动守护了公平正义!”
这面锦旗因何而来?
事情还要从2017年说起......
01
案情回顾
2017年5月,A公司与邱某签订一份内部责任承包合同,约定邱某为某置业公司工程的总承包人,后邱某将内部责任承包合同项下的全部事项委托刘某处理,刘某系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也是后期保修义务人。2020年11月,置业公司与刘某签订《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协议》。
后案涉工程经验收检测暂无质量问题,但置业公司未向刘某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2022年9月,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置业公司按照《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协议》的约定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及违约金。经法院审理,判决置业公司退还刘某工程质量保修金440.6万元及违约金。
民事判决生效后,刘某于2024年向法院申请执行。
02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该置业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立即启动财产查控程序,查明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名下有多套房产。
起初,执行干警多次要求置业公司依法向法院申报财产,并向公司负责人耐心释明法律规定:“逃避执行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我们不仅会依法查封、拍卖公司名下的财产,还会视具体情况采取罚款、拘留等执行强制措施,甚至作为拒执罪的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单位侦查,这对你个人以及公司以后的发展影响重大……”
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明,该公司仍心存侥幸,试图躲避执行。执行干警按照执行标的对置业公司的相关房产进行查封。直至此时,置业公司负责人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不再逃避责任,愿意让法院拍卖公司名下房产用于偿还对刘某的债务,承诺于次日依法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经司法拍卖后,执行干警及时通知刘某至法院领取执行款,该案最终执行完毕。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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