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个问题:警察执法时,遇到不听指令冲卡逃离的人,应该怎样拦截?大家可以想一下。
前年发生的事近期才被报道出来,处理结果让人唏嘘,而民众的态度,更让人很害怕。原来,社会上这么多人对警察有如此之大的误解。
2023年11月29日,广西贺州交警大队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一名驾驶“无牌”电动车的男子(之所以对无牌加了引号,是因为一些人认为无牌没什么大不了),在交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时,加速逃离。
在远处值守的警员接到前方通报后,对逃离男子进行拦截,过程中使用警棍猛击电动车前部。随后车辆倒地,驾驶员男子受伤,执勤人员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治疗。
事发后,该名交警先被停职,随后被辞退。
新闻近期被报道出来后,非常客观地描述了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但是评论区几乎一边倒的舆情,让人意想不到。
仔细看了很多批评的声音,大多源自老百姓的共情。他们把自己想象成受伤的男子,被交警凶狠地击倒。
甚至有些人无视新闻中‘无牌’‘逃离检查’等字样,一看到‘平民’被‘警察’击倒,立即对平民的身份感同身受,站在警察对立面开始批判,这种罔顾事实的评论,真的让人气愤。
他们视角里,这只是一个骑着电动车正常行驶的普通人,无缘无故被警察“暴力击倒”,甚至有些人真就是为了骂而骂。
他们或许不知道,那些遇到警察盘查想要逃离的人,都是什么货色。
2023年5月16日,绍兴交警陈永虎,在执法过程中,遭遇越野车司机丁某强行冲卡逃逸,被顶在引擎盖上拖行700米后牺牲,年仅48岁。
2023年8月5日,慈溪交警徐鉴华,在查处超载工程车时,司机刘某为逃避检查冲卡,导致徐鉴华被碾压牺牲。
2024年11月5日,苏州交警许允若在路口执法时,遭驾驶员驾车冲撞致死,终年55岁。
今年2月6日,滨州交通王博在查处酒驾时,被无证驾驶者强行驾车冲撞牺牲,享年55岁,另致2名辅警受伤。
很多人也许不解,为什么这些人冲卡时警察要冒着生命危险拦截,就不能通过监控事后抓捕吗?
当然可以记下车牌号,事后找到车辆或车辆所有人,但是抓捕却不一定行,因为抓捕需要有犯罪证据。
比如酒驾时闯卡逃离的人,为什么不愿意接受检查呢?别说是警察了,任何一个正常人恐怕都会怀疑他是不是喝酒了,甚至可能是潜逃的罪犯。
如果任由他逃离,事后找到他时,他完全可以否认酒驾的事实,也可以用不是自己开的车等理由搪塞。没有酒驾实质证据,最多按照违反治安条例处罚。
你猜他这次逃脱了应有的惩罚,下次会不会如法炮制?会不会有更多的人效仿呢?
你说这样的人是少数,那只是因为你没机会接触;在交警的工作中,这样的人却是常客。
好,回到这次的事情上。虽然这次遇到逃避检查的是‘电动车’,不是危险性更大的机动车,但性质上来说是一样的——逃离。
首先,警察有对怀疑的特定目标进行盘查、询问的权力,这句话相信大家能够认同,这是警察法赋予警察的权力。注意是‘权力’,而不是‘权利’,这两个词有区别,这儿也不做解释了。
而公民在面对警察发出盘查、询问要求时,有配合的义务,这点也不做解释了,正常人都应该懂的常识。
面对警察盘查、询问指令,蓄意逃脱,是违反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这起事件中,前方警察因其未安装‘车牌’,对其发出停车接受检查指令,合理合规,男子应当停车配合。
他无视警察指令逃离的行为,已然违法。后面警察截停他的行为,看起来非常凶狠、暴力,但仔细观察能发现,首先警察是在绕过其他电动车后,才拿出伸缩警棍,甩出后握在手中,紧盯目标闯卡人。
其次,从甩出警棍到击倒骑行人,差不多有2秒时间。骑行人一定是能看到警察及手中警棍的,知道警察针对的是自己,有充足的时间刹车停止的。视频中我们也能看到,骑行人在到达警察面前时并没有停车,也就是说他仍打算继续闯卡的。
警察应该也是在发现其并不打算停车后,才挥动警棍,击打电动车前部,截停车辆,至于驾驶人受伤的风险,肯定是有预期的。
多看几遍视频,相信大家都能得出这样的分析。警察行为看起来的确有些凶,但并没有什么不合理。而且在截停闯卡人后,并没有任何后续伤害动作,可见他的目的只是截停。
有批评说,面对不同程度的违规者,尤其是这样轻微的情况,警察应该有不同的处理措施,不能这么暴力,不能给群众造成伤害,不能损害公民财产。
这有点属于马后炮,正常人听到警察指令时,不应该是配合吗?警察让你停下,你反而逃跑,警察不应该追赶,想办法拦停你吗?
许多人只认为警察行为不妥,却把男子两次闯卡行为,看作是轻微违规,我理解大家设身处地共情的情绪,但在他第一次不遵从警察指令,闯卡逃离时,就已经是违法者了。
如果让他逃了,去哪找?他会不会是被通缉的罪犯,有没有背着命案?这些在截停前都存在可能,不然为啥要逃呢?
即使他不是罪犯,这次逃了,信不信下次他还会接着逃。或许他只是不想因为没上牌被罚款。
但是如果人人都这么做,电动车不上牌照,那些撞人后逃逸,受害者报警,警察靠什么找到违法者,受害者损失谁来承担?你电动车丢失后,报警让警察怎么找,监控怎么查,你又如何知道哪车辆是你的呢?
觉得警察做的不对的,你可以试想一下,如果这个骑电动车的男子,是把你或你的孩子撞倒后,加速逃逸的违法者,警察的拦截行为是不是变得正义了呢?
所以,大家就是下意识地把骑车男子,看成了无辜的老百姓,勾起了同情心。
大家容易共情,且对警察行为不满的主要根源,是警察形象被过度美化了。要知道,警察本就是统治阶级为维护统治秩序而设置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
只是在国内,宣传更注重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却很少宣传警察“维护治安,打击犯罪”的职责,以及“暴力机关”的本质。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人心,但却超出了合理的范围:没带钥匙打不开家门,有人报警;小猫小狗丢了,有人报警;跟女朋友吵架了,有人报警;上厕所没带纸,也有人报警;
这些都不该是警察干的事,却都被按在了警察头上,大事小事都打110报警,让警察帮自己解决,把警察当服务员,免费劳动力,这都不值得宣传和鼓励。
这些事让警察成了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在老百姓心中没了敬畏感的存在,这肯定不是好现象。
那些敢对警察骂骂咧咧、推推搡搡的现象,不都是认为警察不敢动手吗!一些人,已经被惯坏了。
警察,是通过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和谐,来实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而不是一些人所认为的“无条件为人民服务”“放弃自身职责,服务人民为先”。
有人说,这事要是放在美国,警察让你停车,你敢逃离,警察可能拿车直接撞你,甚至是朝你开枪。咱不做这种假设,毕竟国情不同,美国人人有枪,警察危险性高。
咱们国家治安好,是因为那些默默付出,或挺身而出却牺牲了的警察同志们的坚守。去年,咱们国家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208人、辅警174人。
如果没有他们的较真和负责,不惜用生命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责使命,咱们可以这么安全的生活吗?
这件事上,当地相关部门的处理,其实会让很多警察寒心。
一线警员在执法过程中,履行自身职责,造成‘违法’人员受伤,却落得个开除的下场。
看起来平息了民愤,但一定也伤了警心。下一次,遇到类似情况,难道要让警察放任不管,置之不理吗?
不然能怎么样呢,面对骑行中的电动车,任何的拦截方式,都可能会造成骑行人摔倒受伤。唯有不拦截,让他们逃,才能避免造成伤害,保住自己的工作?
如果骑行人是撞人逃逸或潜逃罪犯,也慢慢抓呗,抓不到就抓不到呗,总比丢了饭碗强。
假如打击违法犯罪,警察都畏首畏尾,还得讲文明、懂礼貌:同志,您前几天杀人了,如果可以的话,请跟我们回警局一趟,可以吗?哦,您不方便呀,您看哪天有时间呢,我们派车来接您。
这是大家想要的画面?
职责和饭碗,一定要让警察二选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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