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确保高龄补贴规范发放,根据《合肥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合民〔2020〕22号)文件要求,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实行定期年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户籍在蜀山区,正在享受高龄津贴补贴政策的居民。

二、时间安排

2025年4月1日—2025年9月30日

三、年审方式

(一)现场审核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在9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等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居委、村委会办理。

(二)其他审核方式

针对老人无法到现场进行年审的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可选择视频或上门入户的方式进行。

四、高龄津贴政策解读

申报对象:具有蜀山区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亲属,在年满80周岁前1个月,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即可。

发放流程: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公示、镇街开发区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实行分月审核、按月发放、及时公开公示等制度。

发放标准:自去年7月起,80-89周岁高龄津贴为每人每月120元,90-99周岁高龄津贴为每人每月255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津贴每人每月630元。

请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办理,若跨年度未办,津贴将无法补发。若因户口迁移、去世等情况,不再符合津贴领取条件,需及时告知社区。隐瞒不报可能面临失信风险,甚至承担法律后果。

来源| 郑文枝 王勤 孙雨静

审核| 朱琛琛责编| 吴亚晓岳编辑|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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