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天津市发布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

2025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

必须年满6周岁

(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

进行公办小学线上报名

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

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

今天(4月22日)

天津十六个区均发布了

2025年小学入学招生方案

其中

北辰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

还公布了小学学区片情况

一起来看

和平区

河东区

天津市河东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天津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全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各环节操作细则,区内各中小学在教育局组织下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强化监督,阳光招生,确保平稳有序。

三、工作安排

(一)小学阶段入学

1.入学年龄及所需材料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符合上述条件并且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由所属招生片区学校保障入学。区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户籍在我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户籍不在我区的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实际居住地在我区,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一致”,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批准备案。

除上述规定外,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还需满足《关于调整河东区小学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通知》。

2.登记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采取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各小学办理登记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招生片区等情况,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在各学校张贴公示。

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

(二)初中阶段入学

我区公办初中学校继续采取多校划片的形式,按计划招生。确定在我区升学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必须填报入学志愿,依据学生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小升初直升该校初中部。由外省市、外区申请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河东区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并确定在津升学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和申请由外省市、外区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多胞胎可以自愿选择捆绑录取,录取学校采取相应调整招生计划的方式解决。落实《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三)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确定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要求,组织申请条件核查,制定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办法,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具有承接能力的公办学校就读。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按照本方案和各环节的工作要求,负责具体实施学区内适龄儿童摸底调查、咨询受理、家长培训、政策宣讲、报名登记、信息采集、志愿填报、公开公示、档案转接、入学手续办理等工作。天铁教育中心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天铁街道招生工作由天铁教育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与相关部门联动和数据资源共享,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儿童变化趋势和生源分布情况的预测分析,提前全面掌握本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加快义务教育资源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各项要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中小学根据本区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户籍地址、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做好信息安全工作,保证招生信息安全。各小学要做好小学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

(三)做好入学保障。健全本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各学校要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四)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监督问责。区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中小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主动联系社区并向社区发放招生简章,简化优化服务流程,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附:2025年河东区初中招生学区划分一览表


河东区2025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政策问答

一、河东区今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天津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小学阶段入学要求有哪些?

公办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

年龄要求:2025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户籍要求:河东区户籍适龄儿童居民户口簿;

房产要求:河东区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

人户一致要求: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除上述规定外,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还需满足《关于调整河东区小学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通知》。

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小学人户分离如何入学?

区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户籍在我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户籍不在我区的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实际居住地在我区,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一致”,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工作程序是什么?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采取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25 日(星期日)。各小学办理登记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招生片区等情况,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在各学校张贴公示。

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

五、怎样查询公办小学学校的招生片区?

学校将适时张贴招生简章,公布小学招生片区和咨询电话。同时,学校将主动联系社区并向社区发放招生简章,简化优化服务流程,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

六、九年一贯制学校如何招生?

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按照学校规模和划定的招生片区,小学一年级招收符合条件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小升初直升该校初中部。不愿选择九年一贯制学校或不满足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条件的,按照所属招生片区就近就读公办小学。

七、多胞胎学生如何录取?

多胞胎学生在小学阶段入学按户籍所属小学登记入学。

八、小学延缓入学如何办理?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同时也请家长朋友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十、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确定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的相关要求,组织申请条件核查,制定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办法,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具有承接能力的公办学校就读。

十一、录取后学校分班的原则是什么?

各学校要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十二、严肃招生纪律方面有哪些要求?

严肃招生纪律。健全违规违纪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

河西区

河西区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2025年河西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全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加大义务教育资源投入,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2.坚持属地管理。结合本区实际,细化各类情况,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3.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务求阳光招生,确保平稳有序。

三、相关政策

(一)入学年龄

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校提出申请。

(二)登记报名时间及方式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采取线下或线上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登记报名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及招生范围等情况,以学校张贴的招生简章为准。

同时,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我区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三)登记所需材料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

(四)入学办法

1.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学区片内,且地址完全一致。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及其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到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报名。

2.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但地址不一致。先到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再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区片内、但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不在学区片内,比如拆迁空挂户口、卖房空挂户口、户口挂靠其他亲属(即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不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等情况的,先到户籍所在学区片小学登记,再统筹安排入学。

3.对于户籍在本区军产性质、公寓性质、非居住性质房屋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实际居住在河西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公租房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籍必须与公租房承租人在一起),确实存在实际困难、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须公租房承租人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期张贴招生简章,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招生条件、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需在公办学校同时登记、报名。

依据《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文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6.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入学,按照《河西区关于办理2025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小学入学登记手续的通知》规定,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7.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政策。

8.除上述规定外,2025年入学的河西区适龄儿童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将按照《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的通知》(津河西教〔2024〕8号)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9.依法保障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10.学校要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招生登记、报名期间,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小学招生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2025年的小学招生工作。学校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方案,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学校根据本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户籍地址、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学校要做好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

(三)做好入学保障。要健全学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学校要加强统筹管理,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认真执行市教委、区教育局招生工作规定,规范程序,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学校要主动担当作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规违纪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五)做好招生工作宣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学校于招生前统一时间张贴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招生流程和招生范围,积极做好招生工作的宣传。

(六)营造良好氛围。学校要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具体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释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七)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学校立足实际,进一步深化“一校一品”,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学区制、集团化办学,深化与高校合作办学,加大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切实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河西的孩子都能享受家门口的好教育。

2025年河西区小学招生政策问答

一、河西区小学2025年招生的入学年龄、报名时间和所需材料是怎样的?

答:1.入学年龄: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登记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至25日(星期日)(每日9:00-19:00),如遇手机操作不便、网络不畅等情况,建议家长线下到校报名。

线下报名: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

3.登记所需材料: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即房本)。

二、线上报名的操作流程应该从哪了解?

答:线上报名的操作流程将通过《线上报名操作指南》张贴到学校门口。

三、适龄儿童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延缓入学的手续如何办理?

答: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即房本)于5月24日至25日招生线下报名期间,向所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四、什么时候张贴招生简章?招生简章的内容都包括哪些?

答:各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均于招生前统一时间在学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公办小学的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生范围等情况。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

五、如何理解“就近入学”?

答:“就近入学”的“就近”是相对就近,并不是绝对指地理位置的远近,即不是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提供“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学额。

六、公办小学学区片划分是不是每年都要重新调整?

答:不是。公办小学学区片保持相对稳定。

七、在河西区购买了新建住宅,孩子什么时候可以在河西区安排上学?

答:购买河西区新建住宅的业主,应在住宅入住、办理落户后,如有上学需求,可向河西区教育局或所属学校提出申请,依据《河西区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入学。

八、今年河西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今年河西区民办学校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凡报名民办小学的务必先进行公办小学报名。“津心办”APP只进行公办小学报名,各民办小学具体报名方式请关注相关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期张贴招生简章。请家长朋友们届时关注、自愿报名。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九、失信被执行人子女能否报名民办小学?

依据《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文件精神,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民办小学。

十、如果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怎么办?

答: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需在公办小学同时登记、报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还可以回到所属公办小学,按照公办小学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十一、2025年新一年级入学学生怎样才能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答:2025年起河西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1)持有与入学登记时一致的河西区户籍及房产信息;

(2)户主及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房的承租人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南开区

南开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全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区政府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求。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强化监督,阳光招生,确保平稳有序。

三、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向所属学区片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备案。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适龄儿童在六年级毕业时将按照《关于调整南开区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公办小学招生

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地址完全一致,且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需持有全部产权)。凡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按所属学区片划片入学。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报名后,由区教育局依据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实际居住在南开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公租房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或母,且在天津市其他区有0套不动产),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公租房承租人提出申请,再由区教育局依据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025年公办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通过提前公布学校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同时,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三)民办小学招生

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适龄儿童入学。民办小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区教育局将主动谋划,提前分析,认真研判,科学合理核定本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统筹协调公办和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确保稳定。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等,经区教育局审定后,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区教育局将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相关申请要求详见《2025年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在区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区教育局切实履行对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加强对学龄儿童变化趋势和生源分布情况的预测分析,加快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严格依照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市教委相关指导意见,全面梳理本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实施。

(二)规范报名程序

健全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在招生前张贴招生简章,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小学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户籍地址、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各小学要做好小学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

(三)做好入学保障

健全小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控制小学办学规模和班额,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加强统筹管理,指导各小学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各小学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本校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严肃招生纪律

各小学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监督问责

区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对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要做好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南开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一、南开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南开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

二、小学入学年龄是如何规定的?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如何办理?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如何办理?

答: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南开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于2025年5月24日、5月25日招生报名期间向所属学区片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南开区公办小学如何报名入学?

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地址完全一致,且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需持有全部产权)。凡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按所属学区片划片入学。

2025年公办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通过提前公布学校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同时,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四、居住在南开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安排入学?

答: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实际居住在南开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公租房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或母,且在天津市其他区有0套不动产),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请先拨打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电话27459972进行咨询,然后到指定学校核验相关证件,核验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南开区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有哪些安排?

答: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简章公布时间与公办小学相同,公布内容包括招生条件、招生计划、招生流程、收费标准等。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适龄儿童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区教育局将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六、适龄儿童能否在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同时报名?

答: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需在所属学区片公办小学同时报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回所属学区片公办小学入学。

七、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如何入学?

答: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八、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南开区育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3694109。

九、如何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管理?

答:为确保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区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河北区

河北区2025年小学招生政策问答

1.2025年河北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政府统筹,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二是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区政府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组织实施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做好布局规划,统筹学位资源,合理控制班额。三是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求,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入学合法权益。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务求阳光招生,确保平稳有序。

2.河北区公办小学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河北区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采取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学生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3.2025年小学报名方式是否有变化?如何办理入学登记?

答:2025年我区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各校将于5月6日(周二)张贴招生简章,对外公示招生政策及报名流程。

同时,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的基础上,全市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选择“教育入学”模块,按照提示完成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日至25日(每日9:00—19:00)。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如遇手机操作不便、网络不畅等情况,建议家长线下到校报名。

4.人户分离的本市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河北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在本区内统筹安排入学。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按照《2025年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工作通知》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6.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答: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的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天津市河北区启智学校,咨询电话:26464995,学校地址:河北区王串场三号路5号)。

7.现在还有重点班、快慢班吗?

答:学校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采取登记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对新入学的学生实行均衡编班。

8.如何办理小学延缓入学?

答: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备案。办理具体时间以各学校张贴的招生简章为准。

9.如何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管理?

答:为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河北区教育局将严格依照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市教委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严肃招生入学期间工作纪律,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

红桥区

红桥区2025年小学招生政策问答

一、红桥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红桥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三项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强化小学阶段招生入学的政府责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二)坚持属地管理,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本区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有序。

二、红桥区公办小学如何报名入学?

答:2025年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报名方式办理入学登记。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我市今年启动的“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线下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5月25日(星期日),无法自行完成线上报名的,可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线下办理登记入学。

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方式办理即可。

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应该如何入学?

答: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红桥区2025年是否有民办小学招生?

答:红桥区2025年暂无民办小学。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如何入学?

答: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相关申请要求由区教育局确定。区教育局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六、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入学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准备材料如下:

(一)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本市务工就业证明及红桥区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七、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红桥区培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7326341。

八、如何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管理?

答:区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

东丽区

2025年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及《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5年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魏俊梅

常务副组长:杨占峰

副组长:薛向明、张博茹、贯生清

成员:党委办公室、中小学教育科、学前成职科、监管科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和组织全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审议《2025年天津市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招生政策,处理招生信访事件,监督全区小学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成立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2025年天津市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审定各小学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指导全区各小学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三)各小学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本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的制定等具体招生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备案。

(二)东丽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采取线下或线上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学校招生。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区教育局要主动谋划,提前分析,认真研判,科学合理核定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协调好本区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确保稳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等,经区教育局审定后,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已经在东丽区所属学校预约成功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到预约学校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认真落实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照顾政策。根据《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和《东丽区关于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津丽党发〔2020〕9号)文件精神,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室对于我区引进人才子女有入学需求的,给予相关政策照顾。

三、报名时间

(一)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到校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5月25日(星期日)。各学校于5月6日公布招生简章,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同时,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我区今年将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二)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教育局在区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切实履行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加强对学龄儿童变化趋势和生源分布情况的预测分析,加快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各小学要严格依照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梳理本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小学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校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户籍地址、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

(三)做好入学保障。要健全本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各校要加强统筹管理,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学校学位资源条件,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创造条件。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小学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坚决做到以下“严禁”: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监督问责。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切实做好小学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帮助家长高效办理入学登记报名。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好招生入学政策,积极宣传东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百姓身边的好学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耐心做好来访咨询,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招生入学工作的稳定。

(七)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室审核的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需经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方可进行发布,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格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禁跨年度收费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

教育局纪检部门将全程对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纪检电话:84375706;信访电话:84375703、84375722。

此方案由东丽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5年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问答

1.问:东丽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东丽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小学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即按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片区内对应的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单校划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巩固免试就近入学成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2.问:东丽区公办小学如何报名入学?

答:公办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我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在2025年5月24日、25日到所属学区片学校报名,登记入学。学生入学后,再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3.今年的报名方式与以往有何不同?

我区今年将采取线下或线上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为家长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报名方式。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陆“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日-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4.问:今年东丽区民办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是什么?

答:今年我区小学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一是坚持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二是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三是民办学校面向我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四是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五是失信被执行人子女报名民办校,不予录取。

5.问:东丽区民办小学随机派位工作如何组织?

答:东丽区民办小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制定具体操作规则并统一组织实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会同公证处、纪检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6.问:报名东丽区的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这样的适龄儿童如何就读公办学校?

答:报名民办小学的同时必须到户籍所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小学报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可以回户籍所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学校就学。

7.问:在东丽区区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5年在东丽区入小学,必须是已经在东丽区所属学校成功预约登记并审核通过,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5月24日、25日到学校咨询入学事宜,经学校审核登记后,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问:适龄儿童在东丽区居住,但户籍是本市外区,能否在东丽区入学?

答:根据东丽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应先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如:固定居所为公租房),由东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9.残疾儿童的入学方式有哪些?

答:各学校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10.问:如何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管理?

答:教育局将会同纪检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西青区

西青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西青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全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各街镇政府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由区教育局组织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一实施。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强化监督,阳光招生,确保平稳有序。

三、工作安排

(一)入学年龄与招生方式、时间

1.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片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

2.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报名

(1)线下到校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4 日(星期六 )、25 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学区片划分等情况,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2)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

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陆“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

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二)公办小学招生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承租),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2.本区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街镇教育服务中心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一是本街镇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入学。

二是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所属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3.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实际居住在本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公租房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籍必须与公租房承租人在一起),由户籍地所属教育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确实存在实际困难、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小学招生

1.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区教育局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等,须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审定后,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民办校招生简章在未通过教育局审核之前,不得擅自对外宣传。

2.张家窝镇、中北镇及西营门街部分民办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镇域内学位需求将由政府购买学位。

3.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5年在西青区入学,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将已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细化工作流程,提高学校、社区、家长对“居住证制度”的知晓率,健全登记、验证制度,努力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平稳实施。街镇教育服务中心于6月中旬通知家长到就读学校报名。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招生咨询电话

杨柳青镇 27392124

中 北 镇 27947098

张家窝镇 87984205

辛 口 镇 27990953

精 武 镇 87182208

李七庄街(津门湖街) 23384093

大 寺 镇 23971510

王稳庄镇 83998136

西营门街 27984373

赤龙南街 85295007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委员、分管局长、办公室、普教科、学前成职科、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学校都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要在各街镇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切实履行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要构建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机制,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和数据资源共享,加强对学龄儿童变化趋势和生源分布情况的预测分析,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严格依照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和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报街镇政府、区教育局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根据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要做好小学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

(三)做好入学保障。要健全本街镇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要加强统筹管理,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鼓励公办学位资源条件充足的街镇,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创造条件,但不得在本街镇范围自由择校。要以街镇为单位加强对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和规范办学等方面的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范,确保社会稳定。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监督问责。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要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对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街镇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各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积极做好宣传引导。

西青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1.适龄儿童的范围是什么?

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