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相关企业及营业性演出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营业性演出管理工作,促进营业性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加强我旗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

凡在科左后旗辖内举办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支付演出单位或个人报酬、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产品促销等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均需进行演出活动审核报备。

二、报备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3.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4.如有未成年人参加演出,需提交其监护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5.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6.场地证明及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7.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三、报备流程

1.企业及营业性演出单位须在演出活动举办7日前向我局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提交后,我局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审核通过后,企业需及时下载并打印《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书》,并在演出活动现场备查。

四、注意事项

1.未经审核报备或审核未通过,不得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2.演出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严禁含有淫秽、暴力、宣扬邪教、破坏民族团结等违法违规内容;

3.不得擅自变更经批准的演出节目、演出时间、演出地点、主要演员及团体等事项。如需变更,须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4.演出举办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五、违规处理

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擅自变更演出内容等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纳入文化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六、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475—5223699

办公地址:科尔沁左翼后旗巴彦路与科尔沁大街交叉口北220米,科尔沁左翼后旗图书馆2楼市场管理股。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30-17:30

请各企业及营业性演出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营业性演出审核报备工作,共同维护辖区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科左后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3日

来源 │科左后旗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