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是同学们朝夕相处的地方,互助友爱本是主旋律。然而,一些意外或伤害事故却总是不期而至。保护好学生在学习、运动期间的人身安全,需要法律的保障与护航。
案例简介
①
门牙被撞坏 !
儿子都“自卑了”
2025年1月18日,奉贤区两名学生在课间嬉戏期间发生意外。小张不慎撞倒小王,导致小王牙齿撞击地面,经医院诊断为上门牙牙冠缺失。事故发生后,小王方向小张提出2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双方因赔偿金额产生争议。经协商未果,双方父母向奉贤区青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小王父母向调解员表示由于这次事故,儿子上门牙牙冠缺失,小孩最近已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自卑心理,小王父母担心这会对孩子未来生活造成影响。
②
两万元赔偿过高?
调解员耐心解纷
调解员先向小张父母指出,依据民法典,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张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针对小张方提出的“2万元赔偿过高”的质疑,调解员提供了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作为参考,并列举了类似案例的赔偿金额区间,同时向奉贤区牙防所等牙科诊所进行咨询。经计算,小王后续需进行的根管治疗、烤瓷冠修复等费用预计在8000-15000元之间,精神损害抚慰金可酌情支持。
调解员后与小王父母进行沟通时,客观分析诉讼风险并表示,如果进入诉讼程序,需进行司法鉴定确定后续治疗费,可能产生额外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③
调解心得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注重情理法融合,通过柔性化解矛盾,既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校园和谐稳定,通过注重对未成年人的身心保护,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来 源:奉贤区司法局
责 编|袁 琳
审 核|徐连宗
声明丨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市司法局”公众号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