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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

发布招聘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4人

部分岗位有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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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体育学院是国家部署在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体育学府,原国家体育总局直属的六所体育院校之一,现为四川省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院校。学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附属体育医院为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全国首批体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体育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新闻传播学、特种医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体育、中医、新闻与传播、舞蹈、翻译、博物馆、旅游管理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体育学、临床医学(运动医学)、新闻传播学、中医4个学科入选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名单,其中体育学为Ⅰ类建设学科(详见成都体育学院网站www.cdsu.edu.cn)。

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成都体育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64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成都体育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需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应聘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6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的,应聘者所学专业属于该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下设专业的视为符合岗位学科专业要求。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应聘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编制内岗位招聘,招聘名额为6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待遇和职责

待遇和职责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应聘者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名额招满即止。报名方式为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cdsu.edu.cn/,也可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主页,点击底部导航栏“人才招聘”栏目,即可注册报名。进入系统后,点击“招聘职位”-“教学科研”,选择“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栏目,点击相应职位的“申请职位”按钮,并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并按系统提示和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报名时务必上传岗位要求的清晰完整的证明证件扫描件,证明证件扫描件材料不齐者,视为审核不合格),认真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各阶段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应聘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由我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以第三方认定意见为准;

3.有职称资格、运动等级等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4.有科研成果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应证明扫描件,有期刊论文级别要求的提供论文检索报告等证明扫描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应聘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上的单位联系电话或学校人事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在公招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应聘者网上提交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相关材料,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的转用人单位。

现场资格审查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我校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核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站上自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报考思政专任教师A(岗位编码R202529)、思政专任教师B(岗位编码R202530)、思政专任教师C(岗位编码R202531)岗位的应聘者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职称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奖项荣誉等)。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校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考核、心理测评和学校综合考核。

2.考核时间

专业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应聘情况,分期、分批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用人单位届时的通知为准。用人单位专业考核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向学校上报进入心理素质测评和学校综合考核名单。

心理测试。开展线上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心理素质与心理状况。测试结果作为学校审定报考人员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考核成绩。该结果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人员保密。

现场答辩。学校综合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形式开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

心理素质测评和学校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学校人事处届时的通知为准。

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学校以应聘者的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人才梯队及学科专业等因素,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并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经学校会议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宁缺毋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官网、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学历学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我校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官网、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成都体育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用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详见《成都体育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需求一览表》。

(二)学校人事处联系人:

成都体育学院人事处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1335855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环湖北路1942号行政楼325办公室

(三)监督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5094470

附件

1.成都体育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需求一览表.xlsx

2.成都体育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zip

3.成都体育学院期刊定级目录(2022年版).xlsx

招聘编制内辅导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成都体育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9名编制内辅导员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体育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编制内岗位招聘,招聘名额为9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5年4月21日-5月7日期间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cdsu.edu.cn。进入系统后,点击“招聘职位”-“其他专技系列”,选择“2025年4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辅导员”栏目,点击相应职位的“申请职位”按钮,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证明证件扫描件(报名时注意核对岗位名称和岗位编码,务必上传岗位要求的清晰完整的证明证件扫描件,报名时间截止证明证件扫描件材料不齐者,视为审核不合格),认真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

1. 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 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人员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3. 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初审

学校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应聘信息及证明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人事处向学校提交建议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人员名单,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考核

考核由学校参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选拔人才实际自行组织。学校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通知报考人员到学校参加资格审查、考核。资格审查、考核时间初步定为2025年5月,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安排等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为现场答辩和心理测试。

1. 现场答辩。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

2. 心理测试。开展线上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心理素质与心理状况。测试结果作为学校审定报考人员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考核成绩。该结果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人员保密。

现场答辩设置最低分数线75分,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考核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考核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学校以报考人员的现场答辩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心理测试情况以及我校对人才的需求规格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体检人员,“宁缺毋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综合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 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 2025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 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人事处张老师

028-81335855

监督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5094470

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028-86110025

招聘编制外人事代理人员

因工作需要,成都体育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事业编制外聘用)共21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与待遇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外岗位,具体岗位见《成都体育学院2025年4月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工资待遇参照校内在编人员执行。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并完全符合《成都体育学院2025年4月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其他”栏分别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报名

应聘者于2025年4月21日至5月7日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cdsu.edu.cn/,也可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主页,点击底部导航栏“人才招聘”栏目,即可注册报名)。进入系统后,点击“招聘职位”-“其他岗位”系列,选择“2025年4月公开招聘编制外人事代理人员”,点击相应职位的“申请职位”按钮,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证明证件扫描件(报名时务必上传岗位要求的清晰完整的证明证件扫描件,证明证件扫描件材料不齐者,视为审核不合格)。

1. 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 各阶段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应聘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3.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扫描件。硕士阶段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提供毕业院校研究生院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4. 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初审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应聘者在网上提交的应聘信息及证明证件材料进行初审。

考试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制定具体考试考核方案,现场资格确认、考核时间初步定为2025年5月,具体考试考核形式、时间、地点安排等以届时的通知为准。

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拟聘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我校通过调阅档案或函调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与其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三)我校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考核考察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均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五)岗位D202501、D202502、D202503、D202504、D202505、D202506、D202507、D202508、D202509、D202510、D202511、D202512聘用人员,需在2028年12月31日前考取学校资助范围内的博士研究生,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否则学校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续聘。

纪律与监督

学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成都体育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或讲座。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

成都体育学院人事处张老师

028-81335855

电子邮箱:

cdsurczp@163.com

地址:

成都东部新区环湖北路1942号行政楼325办公室

监督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5094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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