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混凝土及拌合用水性能检测 (一)混凝土取样与试件制作
- 取样要求
-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3个试件/组。
- 抗水渗透性能试验:6个试件/组。
- 试件应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随机抽取。
- 试件尺寸
- 抗压强度:标准尺寸150 mm×150 mm×150 mm。
- 抗折强度:标准尺寸150 mm×150 mm×600 mm。
- 抗渗性能:圆台体(顶面直径175 mm,底面直径185 mm,高150 mm)。
- 试件制作
- 试模应符合《混凝土试模》JG 237规定。
- 振动台频率50 Hz±2 Hz,振幅0.5 mm±0.02 mm。
- 成型方式:振动台振实、人工插捣或插入式振捣棒振实。
- 试件养护
- 标准养护:20℃±2℃,相对湿度95%以上。
- 同条件养护:与结构构件相同养护方法。
(二)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
- 检验依据:GB/T 50081-2019。
- 试验步骤
- 承压面:成型时的侧面。
- 加荷速度:根据强度等级确定。
- 结果计算
- 抗压强度 = 破坏荷载 / 承压面积,精确至0.1 MPa。
- 强度值: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
- 检验依据:GB/T 50082-2009。
- 试验步骤
- 水压从0.1 MPa开始,每隔8小时增加0.1 MPa。
- 6个试件中有3个试件表面出现渗水时记录水压力。
- 结果判定
- 抗渗等级 = 10×水压力 - 1。
- 检验依据:GB/T 50080-2016。
- 试验步骤
- 分三层装入坍落度筒,每层插捣25次。
- 提起坍落度筒后测量筒高与塌落后混凝土试样最高点之间的高度差。
- 结果表达
- 坍落度和扩展度以毫米为单位,精确至5 mm。
- 检验依据:GB 50119-2013。
- 技术指标
- 水中14天限制膨胀率≥0.015%。
- 水中14天转空气中28天限制膨胀率≤-0.030%。
- 计算公式
- 限制膨胀率 = (测量值 - 初始长度) / 基准长度 × 100。
- 检验依据:GB/T 50082-2009。
- 抗冻等级划分
- 快冻法:以“F”为代号。
- 慢冻法:以“D”为代号。
- 试验结果计算
- 抗压强度损失率 = (对比试件抗压强度 - 冻融循环后抗压强度) / 对比试件抗压强度 × 100。
- 质量损失率 = (冻融循环前质量 - 冻融循环后质量) / 冻融循环前质量 × 100。
- 检验依据:GB/T 50080-2016。
- 试验设备
- 容量筒、电子天平、振动台。
- 试验步骤
- 容量筒装满水,称重后计算容积。
- 塌落度不大于90 mm时,用振动台密实;大于90 mm时,用捣棒插捣密实。
- 计算公式
- 表观密度 = (容量筒和试样总质量 - 容量筒质量) / 容量筒容积 × 1000。
- 检验依据:GB/T 50080-2016。
- 试验设备
- 含气量测定仪、电子天平。
- 试验步骤
- 测定骨料含气量,计算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
- 计算公式
- 含气量 = 未校正含气量 - 骨料含气量。
- 检验依据:GB/T 50080-2016。
- 试验设备
- 贯入阻力仪、试样桶。
- 试验步骤
- 从混凝土拌合物中筛出砂浆,装入试样桶。
- 每隔0.5小时测试一次,临近初凝和终凝时缩短测试间隔。
- 计算公式
- 初凝时间:单位面积贯入阻力为3.5 MPa时的时间。
- 终凝时间:单位面积贯入阻力为28 MPa时的时间。
- 检验依据:GB/T 50081-2019。
- 试验设备
- 压力试验机、抗折试验装置。
- 试验步骤
- 标准试件尺寸:100 mm×100 mm×400 mm。
- 加载速度:根据立方体抗压强度确定。
- 计算公式
- 抗折强度 = (2× F) / ( b × h)。
- 检验依据:GB/T 50081-2019。
- 试验设备
- 压力试验机、垫块。
- 试验步骤
- 标准试件尺寸:150 mm×150 mm×150 mm。
- 加载速度:根据立方体抗压强度确定。
- 计算公式
- 劈裂抗拉强度 = (2× F) / ( b × h)。
- 检验依据:GB/T 50081-2019。
- 试验设备
- 压力试验机、微变形测量仪器。
- 试验步骤
- 标准试件尺寸:150 mm×150 mm×300 mm。
- 加载速度:根据轴心抗压强度确定。
- 计算公式
- E = (4×( FA - F 0)) / ( A ×Δ L / L)。
- 检验依据:GB/T 50733-2011。
- 技术要求
- 14天膨胀率 < 0.03%。
- 试验步骤
- 胶凝材料与砂的质量比为1:2.25,水灰比为0.47。
- 试件尺寸:25 mm×25 mm×280 mm。
- 浸泡在80±2℃的氢氧化钠溶液中,测量长度变化。
- 计算公式
- 膨胀率 = ( Lt - L 0) / ( L 0 - 2 Lh) × 100。
- 基本概念
- 普通混凝土:干表观密度2000-2800 kg/m³。
- 高强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60。
- 泵送混凝土:通过压力泵或输送管道浇筑。
- 配合比设计
- 配置强度:设计强度等级小于C60时,配置强度≥标准强度+1.645×标准差。
- 水胶比:水胶比 = αa×胶凝材料强度 / 配置强度。
- 胶凝材料用量:用水量 / 水胶比。
- 砂率:根据骨料品种、最大粒径及水胶比确定。
- 适配调整
- 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进行搅拌,调整配合比参数。
- 进行强度试验,绘制强度与水胶比的关系图。
- 调整配合比,确保混凝土性能符合要求。
- 校正系数
- 校正系数 = 实测表观密度 / 理论表观密度。
- 耐久性验证
- 对耐久性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进行相关耐久性试验验证。
- 检验依据:JGJ 70-2009。
- 试件制作
- 试模尺寸:70 mm×70 mm×70 mm。
- 成型方法:人工插捣或机械振动。
- 试验步骤
- 加荷速度:0.25-1.5 kN/s。
- 计算公式:抗压强度 = 破坏荷载 / 承压面积 × 1.35。
- 仪器设备
- 砂浆稠度仪、钢制捣棒。
- 试验步骤
- 砂浆拌合物一次装入容器,插捣25次。
- 测定下沉深度,精确至1 mm。
- 仪器设备
- 不透水圆环、密封容器、天平。
- 试验步骤
- 砂浆拌合物装入试模,覆盖滤纸,静置2分钟。
- 计算保水率,精确至0.1%。
- 试验条件
- 环境条件:温度、湿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仪器设备:拉力试验机、夹具、模具。
- 试件制作
- 成型后养护24小时,水中养护6天,再放置21天以上。
- 试验步骤
- 涂覆粘结剂,安装夹具,拉伸至试件破坏。
- 计算公式
- 拉伸粘结强度 = 破坏荷载 / 拉伸面积。
- 适用范围
- 测定砂浆拌合物的分层度,确定稳定性。
- 测定方法
- 标准法:静置30分钟后,去掉上层200 mm砂浆,测定剩余砂浆的稠度。
- 快速法:振动20秒后,去掉上层200 mm砂浆,测定剩余砂浆的稠度。
- 结果判定
- 分层度值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 mm。
- 技术要求
- 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GB 6566。
- 水泥强度等级应根据砂浆品种及强度等级选择。
- 砂宜选用中砂,拌合用水应符合JGJ 63标准。
- 配合比设计
- 水泥砂浆及预拌建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分为M5、M7.5、M10、M15、M20、M25、M30等。
- 表观密度、保水率应符合相关规定。
- 搅拌要求
- 搅拌时间: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120秒;预拌技术砂浆不得少于180秒。
- 仪器设备
- 砂浆凝结时间测定仪。
- 试验步骤
- 从加水搅拌开始计时,每隔30分钟测定一次贯入阻力。
- 当贯入阻力值达到0.3 MPa时,改为每15分钟测定一次。
- 结果判定
- 凝结时间以贯入阻力值达到0.5 MPa的时间为准。
- 仪器设备
- 金属试模。
- 试验步骤
- 从0.2 MPa开始加压,恒压2小时后升至0.3 MPa,每隔1小时增加0.1 MPa。
- 当6个试件中有3个试件表面出现渗水时,停止试验。
- 结果判定
- 抗渗压力值以4个试件未出现渗水时的最大压力计。
- 检验依据:GB 8076-2008。
- 计算公式
- 减水率 = (基准混凝土单位用水量 - 受检混凝土单位用水量) / 基准混凝土单位用水量 × 100%。
- 仪器设备
- 贯入阻力仪。
- 计算公式
- 凝结时间差 = 受检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终凝时间 - 基准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终凝时间。
- 仪器设备
- 含气量测定仪。
- 计算公式
- 含气量 = 未校正含气量 - 骨料含气量。
- 概念
- 受检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同龄期抗压强度之比。
- 计算公式
- 抗压强度比 = (受检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 基准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 100%。
- 检验依据:GB/T 23439-2017。
- 试验方法
- 方法A:测量试体放入水中第7天的长度,放入空气中第21天的长度。
- 方法B:测量试体放入水中第7天的长度,放入空气中第21天的长度。
- 计算公式
- 限制膨胀率 = (试体长度测量值 - 试体初始长度测量值) / 试体基准长度 × 100%。
- 检验依据
- GB 8076-2008、GB/T 50080-2016。
- 计算公式
- 坍落度1小时变化量 = 出机时的坍落度 - 1小时后的坍落度。
- 定义
- 28天龄期受检混凝土试件快速冻融循环200次后,动弹模量保留值≥80%。
- 计算公式
- 相对动弹模量 = (冻融循环后试件的横向基频 / 冻融循环前试件的横向基频)² × 100%。
- 检验依据
- GB/T 50082-2009。
- 试验方法
- 试件尺寸:100 mm×100 mm×515 mm。
- 试件两端预埋测头或留有凹槽。
- 试件成型后带模养护1-2天,拆模后移入标准养护室养护。
- 3天龄期时测定初始长度,之后定期测量变形读数。
- 计算公式
- 收缩率 = (试件初始长度 - 试件在试验龄期时的长度) / 试件初始长度 × 10⁶。
- 收缩率比 = (受检混凝土的收缩率 / 基准混凝土的收缩率) × 100%。
- 结果处理
- 以3个试件的收缩率比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到1%。
- 检验依据
- GB 8076-2008。
- 试验方法
- 采用化学分析方法测定外加剂中的硫酸钠含量。
- 计算公式
- 硫酸钠含量 = (硫酸钠质量 / 外加剂总质量) × 100%。
- 检验依据
- GB 8076-2008。
- 试验方法
- 采用化学分析方法测定外加剂中的碱含量。
- 计算公式
- 碱含量 = (碱质量 / 外加剂总质量) × 100%。
- 普通混凝土
- 干表观密度2000-2800 kg/m³。
- 干硬性混凝土
- 坍落度小于10 mm,需用维勃稠度表示稠度。
- 塑性混凝土
- 坍落度为10-90 mm。
- 流动性混凝土
- 坍落度为100-150 mm。
- 抗渗混凝土
- 抗渗等级不低于P6。
- 高强混凝土
- 强度等级不低于C60。
- 泵送混凝土
- 可通过压力泵及输送管道浇筑。
- 大体积混凝土
- 体积较大,可能因水化热引起温度应力的混凝土。
- 胶凝材料
- 水泥和活性矿物掺合料的总称。
- 胶凝材料用量
-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水泥和矿物掺合料用量之和。
- 水胶比
- 用水量与胶凝材料用量的质量比。
- 矿物掺合料掺量
- 矿物掺合料用量占胶凝材料用量的质量百分比。
- 外加剂掺量
- 外加剂用量相对于胶凝材料用量的质量百分比。
- 检验项目
- 配合比设计、配置强度确定、水胶比计算、胶凝材料用量、砂率、粗细骨料用量、外加剂用量等。
- 设计依据
-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 设计强度等级小于C60
- 配置强度 =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 1.645× σ(标准差)。
-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的确定
- 具有近一个月到3个月的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资料,且试件组数不小于30组时:
- 标准差 = √[∑(第i组试件抗压强度 - 平均抗压强度)² / (试件组数 - 1)]。
- 对于强度等级不大于C30的混凝土:
- 当标准差计算值不小于3.0 MPa时,按计算结果取值。
- 对于强度等级大于C30且小于C60的混凝土:
- 当标准差计算值小于4.0 MPa时,取4.0 MPa。
- 当没有近期的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强度资料时:
- 按相关标准取值。
- 水胶比计算
-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20时:
- 水胶比 = 配置强度 / (回归系数αa×胶凝材料强度)。
- 回归系数αa和αb:
- 通过试验建立的水胶比与混凝土强度关系式确定。
- 当无试验统计资料时,按相关标准选用。
- 当胶凝材料28天胶砂抗压强度值无实测值时:
- f 胶凝材料 = 粉煤灰影响系数 × 矿渣粉影响系数 × f 水泥。
- 用水量和外加剂用量
- 每立方米干硬性或塑性混凝土用水量:
- 水胶比在0.4-0.8范围时,按相关标准选取。
- 水胶比小于0.4时,通过试验确定。
- 掺用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时,用水量应相应调整。
- 掺外加剂时,每立方米流动性或大流动性混凝土的用水量:
- 用水量 = 未掺外加剂时的用水量 × (1 - 外加剂减水率)。
- 外加剂用量 = 胶凝材料用量 × 外加剂掺量。
- 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水泥用量
- 胶凝材料用量 = 用水量 / 水胶比。
- 矿物掺合料用量 = 胶凝材料用量 × 矿物掺合料掺量。
- 水泥用量 = 胶凝材料用量 - 矿物掺合料用量。
- 砂率
- 根据骨料的技术指标、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和施工要求确定。
- 当缺乏砂率的历史资料时:
- 坍落度小于10 mm的混凝土:砂率应经试验确定。
- 坍落度为10-60 mm的混凝土:砂率可根据骨料品种、最大粒径及水胶比按相关标准选取。
- 坍落度大于60 mm的混凝土:砂率可经试验确定,也可在相关标准的基础上,按坍落度每增大20 mm,砂率增大1%的幅度进行调整。
- 粗细骨料用量
- 采用质量法计算混凝土配合比时:
- 粗骨料用量 = 总质量 - 水泥用量 - 矿物掺合料用量 - 砂用量 - 用水量。
- 细骨料用量 = 砂率 × (粗骨料用量 + 细骨料用量)。
- 采用体积法计算混凝土配合比时:
- 砂率按相关公式计算。
- 粗细骨料用量按相关公式计算。
- 适配
- 搅拌方法: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进行搅拌,搅拌方法与施工采用的方法相同。
- 成型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 最小搅拌量:每盘混凝土适配的最小搅拌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且不应小于搅拌机公称容量的1/4,也不应大于搅拌机公称容量的3/4。
- 试拌
- 计算水胶比保持不变,通过调整配合比其他参数,使混凝土拌合物性能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 在计算配合比的基础上进行试拌,修正计算配合比,提出试拌配合比。
- 强度试验
- 采用3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为试拌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分别增加或减少0.05,用水量应与试拌配合比相同,砂率可分别增加或减少1%。
- 每个配合比应至少制作一组试件,并应标准养护到28天或设计规定龄期时试压。
- 配合比调整
- 根据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绘制强度和水胶比的线性关系图或插值法,确定略大于配置强度对应的水胶比。
- 用水量和外加剂用量应根据确定的水胶比进行调整。
- 胶凝材料用量应以用水量乘以确定的水胶比计算得出。
- 粗骨料和细骨料用量应根据用水量和胶凝材料用量进行调整。
- 表观密度和配合比校正系数
- 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计算值 = 水泥用量 + 矿物掺合料用量 + 粗骨料用量 + 细骨料用量 + 用水量。
- 配合比校正系数 = 表观密度实测值 / 表观密度计算值。
- 当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实测值与计算值之差的绝对值不超过计算值的20%时,按上述调整的配合比可维持不变。
- 当二者之差超过20%时,应将配合比中每项材料用量均乘以校正系数。
- 耐久性验证
- 对耐久性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应进行相关耐久性试验验证。
- 抗冻性能:按照GB/T 50082-2009进行冻融试验,确保抗压强度损失率和质量损失率符合设计要求。
- 抗渗性能:按照GB/T 50082-2009进行抗渗试验,确保抗渗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 抗碳化性能: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碳化试验,确保碳化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 对混凝土性能有特殊要求时
- 当设计要求混凝土具有特殊性能(如抗冻、抗渗、抗碳化、抗硫酸盐侵蚀等)时,应根据具体要求调整配合比。
- 抗冻混凝土:应选择合适的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确保混凝土在低温环境下的耐久性。
- 抗渗混凝土:应控制水胶比,增加矿物掺合料用量,确保混凝土的抗渗等级。
- 抗碳化混凝土:应选择低碱水泥,增加粉煤灰或矿渣粉的掺量,提高混凝土的抗碳化性能。
- 水泥、外加剂或矿物掺合料等原材料品种质量有显著变化时
- 当原材料(如水泥、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的品种或质量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 水泥品种变化:不同品种的水泥(如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粉煤灰水泥等)对混凝土性能有显著影响,应根据具体品种调整配合比。
- 外加剂品种变化:不同类型的外加剂(如减水剂、缓凝剂、早强剂等)对混凝土的坍落度、凝结时间、强度等性能有显著影响,应根据具体品种调整用量。
- 矿物掺合料品种变化:不同矿物掺合料(如粉煤灰、矿渣粉、硅灰等)对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工作性等性能有显著影响,应根据具体品种调整掺量。
- 水胶比不应大于0.55。
- 胶凝材料用量不宜小于320 kg/m³。
- 砂率宜为35%-45%。
- 水胶比应根据试验确定。
- 矿物掺合料掺量宜为25%-40%。
- 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00 kg/m³。
- 胶凝材料用量不宜小于300 kg/m³。
- 砂率宜为35%-45%。
- 水胶比不应大于0.55。
- 用水量不宜大于175 kg/m³。
- 砂率宜为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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