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驾车逃跑致夫身亡获刑

女子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一审被判故意杀人获刑 11 年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家暴引发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女子曹某某在遭受丈夫刘某某家暴后,驾车逃跑过程中致丈夫身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这一判决结果引发广泛关注,案件中的家暴背景、事发经过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都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

家暴升级,夺命凌晨

根据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2024 年 5 月 20 日晚,身为服装店销售人员的曹某某下班后,与女性朋友王某外出吃米线。期间,她接到丈夫刘某某的电话,刘某某对她与朋友聚会的情况表示怀疑,坚称还有其他男性在场。尽管曹某某解释同行只有女性朋友,刘某某却并不相信。饭后,曹某某选择回家。

5 月 21 日凌晨 1 点多,酒后的刘某某回到家中。他情绪激动,手持刀具对曹某某进行质问。凌晨 2 点 02 分,两人下楼,小区监控视频清晰记录下他们交谈、争吵的画面,随后一同离开。2 点 08 分,他们来到一辆特斯拉车旁,监控显示刘某某手中持刀,对曹某某持续实施踢、踹、推搡等暴力行为。2 点 12 分,两人驾车离开,驾车者为刘某某。据曹某某事后交代,是丈夫持刀逼迫她一起去找王某对质。

行车记录仪的视频显示,驾车途中的刘某某行为失控,多次闯红灯,完全无视交通规则。2 点 47 分,两人到达王某家附近。2 点 55 分,刘某某将曹某某拖拽到汽车尾部,在盛怒之下撕坏曹某某的上衣和裤子,随后又强行将其拽回车上。3 点 09 分,刘某某下车在车外看手机,曹某某趁此时机,抓住这难得的空隙启动车辆,试图逃离丈夫的暴力控制。刘某某见状,立刻爬上车辆前机盖,阻拦曹某某离开。然而,曹某某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加速行驶,并甩动汽车,试图摆脱刘某某。很快,刘某某被甩至副驾驶车门处,但他仍未放弃,继续扒住车辆随车前行。仅仅一分钟后,即 3 时 10 分,汽车行至一处花池发生碰撞,事故就此发生,随后有人迅速报警。

交警赶到事故现场时,只见刘某某躺在花池中间的甬道上,他身体多部位受伤,伤势十分严重,处于昏迷状态,生命垂危。曹某某从车中爬出,她衣衫不整,面部带有明显伤痕,神情恍惚,连事故经过也无法清晰表述。刘某某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而曹某某也因这一系列事件,身心遭受重创,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故意杀人,法院定谳

案发后,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迅速介入,以故意杀人罪对曹某某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曹某某在明知被害人刘某某趴在汽车前机盖的情况下,仍然驾车持续加速,并在途中甩动汽车,其行为意图明显,就是要将刘某某甩下车。最终,这一系列行为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致使被害人刘某某在此次事故中死亡,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某明知刘某某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爬上汽车前机盖,处于极度危险的境地,随时极有可能发生死亡后果,却仍然驾车高速行驶,对刘某某的生命安全持放任态度,这种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对于曹某某辩护律师提出的曹某某属于正当防卫这一观点,法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驳斥。法院指出,正当防卫要求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而曹某某驾车离开时,刘某某对她的殴打行为已经暂时停止,刘某某是否会进一步对曹某某实施侵害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此时并不存在现实的、紧迫的危险性,所以曹某某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不过,法院也注意到,虽然事故本身看似是意外,但综合整个案发过程来考虑,刘某某的死亡并非意外事件。案发前,刘某某手持尖刀对曹某某进行威胁,并多次对曹某某拳打脚踢,给曹某某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在曹某某因恐惧欲启动车辆逃离时,刘某某又爬上汽车前机盖,主动将自身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刘某某的这些行为对案件的发生具有明显过错,在量刑时法院对此予以了充分考虑。同时,曹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基于上述种种因素,2025 年 3 月 24 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曹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家属喊冤,坚称受害

“他是在家暴啊,我女儿才是受害者。” 曹某某的父亲在接受采访时,情绪激动,言辞中满是对女儿的心疼与不平。他表示,不管女儿有没有其他问题,女婿持续殴打、持刀威胁的行为都是完全错误的。他进一步解释,手机在女婿刘某某手里,特斯拉即便车内锁了,对方用手机也可以轻松打开车门。当时曹某某被打得奄奄一息,一心只想逃走,看到有机会就赶紧启动车辆,第一时间刹车向反方向驶离,根本不知道刘某某后来还扒在车上。在那种极度恐惧、慌乱的情况下,人很难完全保持理智,做出周全的判断。

据悉,曹某某在法庭上也为自己进行了辩解。她称,刘某某在家中以及在王某家附近,多次对她进行殴打,甚至恶狠狠地说要 “杀了她”。自己当时已经被打得口吐鲜血,身体和精神都遭受了极大折磨,开车的唯一想法就是赶紧逃跑,根本没有想过要伤害对方,自己才是这场家暴中的受害者。

曹某某的一审辩护律师也坚定认为,曹某某主观上根本没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律师指出,曹某某长时间遭到丈夫的暴力殴打和持刀威胁,身心处于崩溃边缘,她趁机驾车逃命,是出于本能的求生反应。而且,刘某某酒后高速驾车、连续闯红灯、持刀威胁、性格暴躁、不听从劝阻,多次对曹某某实施殴打、家暴,对整个事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律师认为,曹某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规定,同时曹某某对刘某某扒在车身随车移动的情况并不知情,也无法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事故属于意外事件,曹某某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请求法院认定曹某某无罪。

目前,曹某某已经提起上诉,案件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这起案件不仅关乎曹某某个人的命运,也再次引发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高度关注,以及对在类似极端情况下如何准确适用法律的深入思考。后续案件进展,大众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