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百晓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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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他和妻子 4 月 9 日中午在天天中餐厅(黄龙店)用餐,花费 44 元,点了水蒸蛋、卤肉等菜品。

当天下午,妻子就身体不适,出现呕吐、腹泻和发烧症状,体温高达 38 度,网友自己也腹泻两次。10 日,妻子被确诊为肠胃炎。

起初,商家在电话中承诺担责,让他们先就医。可检查结束后,商家却要求消费者证明是在餐厅用餐导致身体不适。

网友拨打投诉电话后,16 日店长联系他,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网友提出 700 元医药费和误工费赔偿,店长愿赔付 500 元,协商未达成一致。

20 日,因体质较弱,网友妻子的肠胃炎引发感染,不得不住院治疗,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

网友再次联系商家仍要求 700 元基本损失赔偿。沟通中,店长一句 “女方 20 多个小时没吃,备孕期间更要注意营养”,让网友认为是冷嘲热讽,怒火中烧。

此外,网友指出商家食品未留样,给追溯问题源头带来困难。

此次事件让他和家人身体受苦,也让他们对该餐厅失去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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