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六年级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及分布状况,顺利完成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数量进行摸底。
一、摸底范围
一年级(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就读小学);
六年级(完成五年义务教育的在籍在校学生)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摸底方式
采用滨州市基础教育招生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摸底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手机下载“爱山东”APP,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具体操作参考《滨州市基础教育招生平台操作指南》(附件1)。
三、平台开放时间
2025年4月28日9:00—29日24:00
四、材料提报要求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至少一方)为滨城区城区户籍。城区范围包括市中街道、市西街道、市东街道、彭李街道、北镇街道。
2.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双方具有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3.住房:居住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并已实际居住。
4.房屋备案租赁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有现居住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并已实际居住1年以上(含1年,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五、摸底条件
(1)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常住户籍或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和住房地址一致。
(2)少年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可以作为入学条件。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常住户籍且儿童户籍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
(3)城区内政府拆迁未安置的村居或小区(以拆迁办提供的信息为准),监护人名下无住房,持有房屋备案租赁证明(2024年8月后拆迁的可适当放宽备案时间),暂按租房地填报摸底信息。
(4)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常住户籍,监护人名下无住房,暂按户籍地填报摸底信息。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具有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备案租赁证明,暂按租房地填报摸底信息。
录取条件及学区划分以《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尚未发布)为准。
附件:
1.滨州市基础教育招生平台操作指南
2.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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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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