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交通运输执法局接到12328热线投诉,投诉人反映青AD61304出租车在营运期间存在不文明驾驶的行为,执法人员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该车辆车载监控设备存在异常,召回后现场检查发现该驾驶员存在故意损坏车内监控设备,执法人员询问原因时,驾驶员表示为避免抓拍到违规行为,所以故意损坏。针对驾驶员故意损坏车载监控设备问题,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其行为处行政处罚200元,资格证扣5分。已责令驾驶员立即修复设备。

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 源| 西宁交通运输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