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与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原告宋某为摄影师,赵某是古风妆造博主,涉案作品为原告为赵某拍摄的赵某穿着汉服在油菜花地中奔跑和赵某穿着西域服装跳舞的两段视频,赵某将涉案作品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变装达人”小程序的运营者,其在“变装达人”小程序中上传涉案视频作为素材模板,用户使用该素材模板只需上传面部照片即可制作换脸视频。原告以被告的上述行为侵害了其对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生效判决认为,涉案视频虽时长较短,但体现了作者的个性化编排和对场景的选择,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构成视听作品。被告擅自在其运营的“变装达人”小程序中使用原告创作的古风妆造视频作为“AI换脸”的素材模板展示,并提供给用户制作“换脸”视频使用,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因通过AI算法技术替换面部后形成的视频改变了原始视频中人物的面部形象特征,侵害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修改权。故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典型意义
本案是使用AI换脸小程序引发著作权侵权的典型案例。该案判决有效规制了利用AI换脸技术侵害原创短视频作品著作权的行为,依法保障了著作权人合法权利,有利于规范短视频领域的著作权秩序,促进新技术、新业态的健康发展。
转自: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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