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我们迎来第23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聚焦“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旨在强化全社会对职业病的认知与防范意识。从法律修订到企业责任,从劳动者权益到科学防治,职业健康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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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到底是指哪些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主要有10大类、132种,如:
尘肺病
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病
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
职业中毒
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物理因素职业病
有中暑、减压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职业性皮肤病
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
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有噪声聋、铬鼻病。
职业性肿瘤
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其他职业病
有职业性哮喘 、金属烟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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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是否是职业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疾病才属于法定职业病。
判断
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条件进行判断
条件一
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条件二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条件三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条件四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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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能防能治吗?
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预防
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
第一级预防
即病因预防,是通过采取工程技术措施从根本上消除或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二级预防
主要是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措施。
第三级预防
目的是使患者明确诊断后,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理,防止恶化和复发及并发症;及时有效处理中毒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
有些工人以为,只有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伤亡才属于工伤,其实不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属于工伤。职业病的诊断结论主要是对劳动者所患疾病与职业活动中所接触的有毒有害因素之间因果关系的判定,关乎患者能否享受相应的待遇,是患者获得工伤保险、民事责任赔偿的客观依据。
最后提醒大家
职业病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
劳动者需要了解工作岗位和
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
遵守操作规程
注意个人防护
企业要承担相应责任
做好职业病防护的第一责任人
编辑: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新媒体
审核:云智鹏
来源: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新媒体综合整理自深圳龙岗疾控微信公众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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