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江门市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为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促进产城融合,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同意广东省江门市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涵盖四大核心建设内容。
(1)新能源产业标准厂房: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30.78亩,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厂房、仓库及辅助用房。
(2)园区生活配套区工程:规划总占地面积约40658.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258平方米。其中,保障性出租生活用房建设用地面积约24313.9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250平方米,包含保障性生活配套设施、常规附属服务设施及地下车库等;配套服务用房占地6267平方米,建筑面积4219平方米,用作企业服务中心、实训用房等;消防配套设施占地10078平方米,建筑面积3989平方米。
(3)东扩区产业发展基础工程:工程用地面积约803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高压线迁改,以及建设东扩区外环路,长3.04公里、宽33米,并沿路设置广告牌、停车位等。
(4)园区智能化工程:主要搭建智慧园区平台,包括智感安防、智慧通行、物业管理、物连接、能源管理等平台系统,含软件系统、硬件、指挥中心及配套服务等。
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4月至2028年3月。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24.6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72258.41万元,安装工程费49665.93万元,勘察费1667.76万元,设计费5559.2万元,监理费3537.67万元,设备(含配套服务)13804.83万元,其他费用15990.64万元。预备费用13124.22万元,土地使用费17666万元,建设期利息675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专项债项目资本金、银行融资及自筹资金等多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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