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

执行案款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建立执行案款信息公开和对账核查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常熟市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5日

如无法拨通上述联系电话,

请拨打执行值班电话:0512-52340259、18112788600

如需现场办理认领,

请至常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琴川街道兴隆九里大街30号)

供稿执行局

编辑|陈夏芝

排版|戴晓洁

审核|朱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