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京技管发〔2023〕21号)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5年境外参展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01
申报时间
2025年4月25日至5月20日
02
申报详情
详见附件《2025年境外参展奖励办事指南》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附件:2025年境外参展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京技管发〔2023〕21号)中第二条“鼓励企业出海获取订单,为区内有意向参加各类境外展会的外贸企业提供境外展会信息(清单)、协助对接展会组织方等境外机构、协调境外资源保障企业参展。对于境外重点综合性展会,由经开区组织区内企业共同参展。对通过上述两类渠道赴境外参展企业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的30%给予补贴(相关费用包括:展位费、展品运输费、人员机票费、展位搭建费),每家企业每年度补贴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事项
2025年境外参展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主体;
(二)拥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支持:
1.申报企业被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
2.申报企业被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应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或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3.申报企业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统计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拖欠应缴还财政性资金的;
4.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区内外贸企业2024年度赴境外参展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的30%给予补贴。相关费用包括:展位费、展品运输费、人员机票费、展位搭建费;
上述四项补贴方向单项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合计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参展主体须为本办法申请主体,不得为母、子公司或其它关联公司。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五)公示:经开区商务金融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六)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六、主责部门
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七、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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