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本人购买了溪湖壹号小区的房产,并依法缴纳公共维修基金14886元。后因开发商隐瞒此房屋存在噪音等多种问题的原因与开发商协商一致退房,开发商已于2024年8月13日将房款退回给我们。 但是我们于2024年8月向相关部门提交退回公共维修基金的相关资料之后,直到现在,仍旧没有任何回复。 什么时候可以退回我们的公共维修基金,我们已经按要求提交了所有的资料好几个月了。
官方回复:孝义市社会工作联络中心2025-03-31 09:32
经市物管中心核实了解,由于所涉小区开发商工作人员一直未确认核对维修资金退还申请资料,导致后续事宜不能正常办理。目前,通过市物管中心沟通协调,小区开发商承诺尽快完善相关手续资料,配合反映人办理退款事宜。后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市物管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股工作人员(李主任,03587632979)。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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