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因“网约车运营服务经营者为未取得合法资质的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运营服务(两次以上)”,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被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沈阳百姓一家亲注意到,4月18日,因同样违法事实,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就已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来源:沈阳百姓一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