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7日讯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现在很多产品在外包装上都会印上一个二维码,消费者轻轻一扫,就会获取产品的一些关键信息。然而,这个本来方便消费者获取商品信息,还可以为商家提供便捷的二维码,竟被有些商家给刮掉了。殊不知,这样刮码销售很可能涉及商标侵权。
在德城区人民法院,多瓶“韩菲诗”品牌化妆品摆在了法官的桌子上。这些化妆品看起来似乎没什么特别,但是,只要您仔细一看,就会发现产品外包装上存在被刮码的情况。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员额法官武越说:“ 厦门诚享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系‘韩菲诗’系列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创立韩菲诗化妆品品牌。本案被告董某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名为‘韩菲诗清货清完下架’、‘韩菲诗老店铺’两个店铺,擅自将原告产品刮掉二维码、生产批号后进行销售,原告主张其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刮码”销售行为,主观上有隐藏产品来源的目的,客观上破坏了产品的完整性,导致产品关键信息缺失。被告作为专业销售护肤品的经营者,在进货时明知该产品系刮码产品,价格远低于未刮码商品正常价格,其仍开设店铺售卖刮码产品,具有故意或者放任他人的违约行为,并从中直接获利的意图,主观上具有过错。该行为妨碍了原告对产品质量的追踪管理,损害其向消费者兑现产品质量承诺等合法经营权利,破坏了原告的产品经营及质量监管体系。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员额法官武越说:“且被告销售刮码产品的行为削弱了原告及其合法经销商的竞争优势,不正当地获取了竞争利益,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被告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还破坏了品牌的质量监管体系,影响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
在此,法官提醒经营者,不要销售刮码产品,触碰侵权红线。消费者也不要购买刮码产品,以免产品质量和售后均无法得到保障。
闪电新闻记者 赵宇 德州台 周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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