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

蓬溪县教育局正式发布

《蓬溪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

明确了蓬溪县2025年秋季

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划片范围及报名流程

内容如下

蓬溪县2025年秋季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

01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特殊教育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蓬溪县常住户籍的智力障碍、听力障碍及孤独症适龄儿童和符合蓬溪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有关规定中的6—8岁残疾儿童。报名地址:蓬溪县特殊教育学校 (映山街41号);联系电话:唐老师13882563255。

02

招生系统

全县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http://bigapp.scedu.net/)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即日起,招生学校指导和帮助家长利用智能手机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参考操作说明注册、上传资料,填报志愿学校。凡未通过招生平台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03

招生划片调整

(一)农村中小学

荷叶小学、中和小学所辖学区分别由三凤学校、群利学校负责。生源不足10人的初中学校,可动员学生到周边学校就读并停止招收新生,其余农村中小学生招生范围不变。

(二)县城区中小学

1.小学

城南学校(小学部):成龙街,锦阳路(锦绣阳光城山语涧、尚品城、御东名苑、阳光香颂小区),碧桂园,顺东街南侧,蜀北中路顺东街红绿灯路口至御园小区及吉居家园,原下东学校学区。

下河小学:西街,南街,北街,仿古街,鸡市街,钟鼓楼街南侧(双号),蓬城印象,白塔街,政府街,东街1至106号,西湖路262号及以上,白塔禅院以下至污水处理厂一带,大石桥村,原附西小学招生范围。共同招生区域:(1)下河街由实验小学和下河小学共同招生;(2)西湖路1号至261号由下河小学和竹林桥小学共同招生。

实验小学:上河街,中河街,新建街,横街子,先农巷,莲珠桥村,原附北小学招生范围。共同招生区域:(1)城北街由仁和小学和实验小学共同招生;(2)下河街由实验小学和下河小学共同招生。

仁和小学:五一广场红绿灯口蜀北上路161号及以上,钟鼓楼街北侧137号至183号(单号),东街107号及以上,顺东街北侧(金信花园B区、C区、逸静苑),锦东街(锦绣豪庭东苑、锦绣国际城),屏风村,新会学校学区。共同招生区域:城北街由仁和小学和实验小学共同招生。

鱼泉小学:玉泉街,锦阳路(锦绣豪庭、世纪苑、玉福苑、怡心园、翡翠苑),玉广路、青山街(尚美国际、鑫源名座),蜀北路御园小区以下至广电局,亿联建材家居城,福光村。共同招生区域:完成本招生片区招生后,可共同招收竹林桥招生范围学生。

竹林桥小学:映月街、蜀北下路以下新城区(含赤城名都、赤城新座),原西华小学、上游小学招生范围。共同招生区域:西湖路1号至261号由竹林桥小学和下河小学共同招生。

问陶实小:广福路(舜天尚美、紫御中央、凤凰城、锦绣豪庭南苑、桂花湾、福光村五组)。

2.初中

蓬溪中学:映月街、蜀北下路以下新城区,原西华小学和上游小学学区(监护人在其他学区无住房)。

实验中学:上河街,城北街,先农巷,蜀北上路至顺东街红绿灯路口,城东街,观音街,莲珠桥村,原附北小学学区,政府街,西街,南街,北街,新建街,仿古街,鸡市街,钟鼓楼街,下河街,白塔街,白塔禅院以下至污水处理厂一带,中河街,东街,横街子,西湖路,大石桥村,原附西小学学区,原新会学校学区。

城南学校(初中部):成龙街,锦阳街(锦绣阳光城山语涧、锦绣国际城、尚品城、豪庭东苑、碧桂园、玉福苑、怡心园、阳光香颂、锦绣豪庭、御东名苑、世纪苑、翡翠苑),顺东街(金信花园、逸静苑、天昀花园、锦绣豪庭东苑),蜀北路顺东街红绿路口至蜀北中路699号,屏风村,原下东学校学区,玉泉街,玉广路,青山街,广福路及福光村。

04

招生办法

(一)县城区公办学校

1.双证户。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或其监护人的住房和户籍同在招生片区内的,在招生划片内学校入学。

2.房产户。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仅有住房且实际入住的(包括房屋产权属直系祖辈,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内无住房,三代同户籍且实际同居住的),在房产划片内学校入学。

3.户籍户。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非集体户),其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住房,在户籍招生划片区内学校入学。

4.优待人员。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部分退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遂州英才卡持卡人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感染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由所属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入学问题。

5.随迁子女。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均不在城区的,实际居住在招生范围内达6个月(截止2025年5月31日),可到居住地所在学校报送资料,居住地学位不足时,由蓬溪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6.其他。拆迁安置户:户籍与安置地一致,按安置地所在学区“双证户”学生对待;户籍与安置地不一致,按安置地所在学区“房产户”学生对待。公租房户: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取得公租房管理部门合法手续,实际入住,且监护人在其他学区无房产,按公租房所在学区“房产户”学生对待,也可向户籍所属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各招生学校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验证工作由各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程序组织摇号录取。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按划片入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由蓬溪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其他学校

按照招生划片范围招收本辖区学生,确保“应读尽读”。学位充足时,可简化或减少资料审核环节,可招收片区外学生,直接通过招生系统审核、录取 ,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

05

报名资料准备

家长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或网签合同(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拆迁安置合同、公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城区无住房的“户籍户”“随迁子女”需准备监护人无房证明。

家长与子女户籍不一致的需准备出生证。优待人员子女需准备相关部门出具的函件资料。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蓬溪县城区经商、办企业的需准备相关证照(截止2025年5月31日已在县城区连续经营时间达6个月及以上)、居住证(截止2025年5月31日已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用人单位社保证明(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入学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以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为准)等资料。

城区户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均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

06

登记和审核

(一)现场审核。2025年5月20日起,家长根据招生学校安排,提供相应资料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学校审核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字,装订保管好相关资料备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登记造册,指导家长利用智能手机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按照操作说明注册、上传资料,填报志愿学校;对不符合条件的,招生学校要及时告知家长原因,引导家长到相应责任区学校审核资料。

(二)招生系统初审。各公、民办中小学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校招生服务平台管理,严格按照招生要求、时间安排及时查验、审核学生入学资料,符合招生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审核驳回。

(三)县级复审。学校完成初审后,蓬溪县教育局在招生系统复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取;不符合条件的,审核驳回。未被审核录取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07

录取批次

城区公办学校按“双证户—房产户—户籍户—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批次依次审核录取。当某一批次人数超过所剩学位时,停止下一批次招生,本批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优待对象子女”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由蓬溪县教育局在招生平台上审核。

乡镇学校可只设置“户籍户”一个批次,最大程度简化上传资料,并及时完成审核、录取环节。

08

报到

通过蓬溪县教育局复审录取的学生,由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按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逾期责任自负。

蓬溪县教育局教育股咨询电话:0825-5428263。

蓬溪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7日

附 件

来源:蓬溪县教育局

编辑:何 静

责编:孙 各

编审:冯 伟

终审:冉启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