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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社局简介

一、全称: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7个内设机构:
(一)就业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承办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并拟订实施全县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规划和管理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农民工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并拟订实施全县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负责人:刘海峰 办公电话: 8805951
(二)政策法规
负责全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处理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全局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和宣传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信访事项和投诉办理的组织、审核工作。负责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和年审工作;负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查和发证工作;负责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年审工作;负责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审批;监督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工作中政策的合规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参与人事和社保个别案件调查;负责对全局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全局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岗位目标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杨红莉办公电话: 8809211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组织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职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统计与综合分析,做好事业单位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办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建立和完善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利工作(回国)或定居政策;贯彻并实施国(境)外机构在利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政策;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负责人:关海峰 职务:股长 办公电话: 8812151
(四)考核培训股
承担统筹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法规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具体管理工作;统筹贯彻公务员培训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规政策,并承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蕾 职务:股长 办公电话:8800200
(五)劳动监察大队改名劳动维权服务中心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做好关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解答工作。协助局机关做好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工作。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协调和沟通用人单位,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配合做好涉及劳动人事争议的突发事件、群访事件处理工作。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张涛职务:大队长 办公电话:8801315
(六)社会保障股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并拟订实施相关规划、标准和办法;贯彻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机制;负责参保职工退休审批、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待遇资格审核工作;执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负责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以及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拟订实施全县规划、标准、办法;负责对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及其基金管理办法;承担失业预警有关工作;负责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做好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过程中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查备案工作;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并拟订实施全县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负责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负责人:刘勇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8802150
(七)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招商引资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管理局机关文书档案;负责镇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和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参与贯彻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承担有关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财务、人事、信息上报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镇村基层工作平台建设资金管理及财务支出工作。

负责人:刘立 职务:办公室主任 办公电话:8812218

办公地点:安徽省利辛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 交叉口
主要负责人:
局长:唐锋副局长高继雪尚丹丹办公室主任:刘立

邮箱:ahlxrsj@163.com

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Guide/showList/512.html
邮政编码:236700
办公室电话:8805052/881221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来源:利辛网综合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