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河南医疗,一定要关注本号
长年无休,每篇都是精选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蔡志杰《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公告2025年第20号
根据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议撤销蔡志杰《执业药师注册证》的报告》及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准予许可决定书(文号:豫药监审批执许决字【2025】第00337号),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四、三十四和三十六条规定,依法注销蔡志杰执业药师注册,《执业药师注册证》作废;三年内不予注册,并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号
执业药师注册证号
执业药师注册证
有效期
1
蔡志杰
2028-12-11
2025年4月16日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第三十四条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
(二)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或者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情形的;
(三)执业药师注册证被依法撤销或者吊销的;
(四)执业药师受刑事处罚的;
(五)其他违反执业药师资格管理相关规定的。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