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行北京近期披露,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因违规将预付卡用于网络支付业务渠道;通过实体代理售卡点售卡,单张预付卡资金超限额;多用途预付卡赎回超限额,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6万元。

时任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某革,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