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民用水电气领域

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

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民用水表、电能表和燃气表计量监督管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切实解决民用水电气领域突出问题,确保民用三表领域计量准确、收费合规。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民用水电气领域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计量类违法违规线索

1.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水电气计量器具的。

2.擅自改动、拆装水电气计量装置,破坏水电气计量器具准确度,导致计量失准的。

3.伪造水电气计量数据,故意少计或多计用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拒绝提供真实的水电气计量数据或提供虚假数据的。

5.其他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价格类违法违规线索

1.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落实阶梯价格政策及相关规定的。

2.自立项目多收费用、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

3.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或收取已明令取消的项目费用、收取转嫁不合理费用的。

4.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或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的。

5. 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6. 非电网直供电环节未落实电价政策违规加价或通过公共部位用电分摊、自用电费转嫁等方式违规加价的。

7. 计量装置违规收费、强制检定收费的,或利用计量装置作弊多计量费用的。

8. 抄表周期混乱、违规估抄、错抄等导致的收费不规范问题。

9.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热线电话0714-8762333 0714-8725828

四、举报说明

(一)举报人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处,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编 / 冯国栋 责编 / 肖姿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