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能源产业格局中,煤炭行业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保障能源稳定供应的中流砥柱。然而,长期以来,煤炭企业承受着沉重的税负压力,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活力与竞争力提升。

增值税税率13%,使得企业在每一笔销售业务中,都需承担高额税额;企业所得税方面,25% 的税率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利润空间。再加上行业特性导致的进项发票获取难题,更是让税负 “雪上加霜”,企业资金流转困难,发展举步维艰。

面对这一税负压力,煤炭贸易企业该如何合理合规的降低税负压力呢?

在特定的税收园区内,煤炭贸易行业可以享受税收奖励政策,有效的减轻企业税负压力。

每天贸易企业入驻到税收园区内,正常完税之后,财政会按照一定的比例,以财政奖励的形式返还部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地方一级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一级留存40%,返还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一级留存的60%-70%。当月缴纳,次月返还到账。显著提升企业净利润水平,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局面。

以某中型煤炭企业为例,其年增值税缴纳额约 5000 万元,企业所得税 3000 万元。按照70%的返还比例计算,增值税可获奖励 5000×50%×70% = 1750 万元,企业所得税可获奖励 3000×40%×70% = 840 万元,总计节省税费 2590 万元,极大的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压力,切实将真金白银留在企业,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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