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党员干部: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廉洁纪律提醒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做到“八个严禁”

1.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和实物;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消费卡券等;

3. 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4. 严禁公车私用、 “ 私车公养 ” 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车辆;

5.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杜绝餐饮浪费行为;

6.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7.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 . 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监督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节前廉洁教育,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绷紧“廉洁弦”、守好“自律关”。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纪律规矩,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大数据监督等方式,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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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1号白城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1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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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白城市监察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来源/廉洁白城

初审/李雪阳

复审/曲庆红

终审/王丹

白城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