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晋金管复〔2025〕63号批复文件,正式同意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投资入股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五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这一举措将为山西地方金融发展注入新活力。

批复显示,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将投资入股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持股比例达1.46%;投资入股山西五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占股1.31%;投资入股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0万股,持股比例为1.46%。此次投资入股资金来源须为山西农商联合银行的合法自有资金,以确保投资的真实性与稳定性。山西农商联合银行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推进入股事宜,合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实施稳健财务政策,保障入股后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山西农商联合银行于2023年11月正式挂牌开业,作为山西省最年轻的省属银行,是在原省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组建而来。其第一大股东为山西省财政厅,目前已成为山西省服务覆盖面最广、业务规模最大、从业人员最多的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超过17000亿元 ,拥有108个县级法人机构和近3000个营业网点,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此次获批投资入股三家农商行,对山西地方金融格局意义重大。从行业角度看,有助于推动省内农村商业银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金融机构间的协同效应,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对地方经济而言,可进一步整合金融资源,为当地“三农”发展、小微企业成长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近年来,山西农商联合银行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全系统实体贷款余额达5700亿元,其中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095亿元,全力服务乡村振兴与重点领域建设,为山西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此次投资入股获批,是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发展历程中的又一重要节点,也为山西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与协同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后续将持续影响山西金融市场的发展走向,助力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