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三滥"这词儿现在常用来骂人没底线,但往前倒两百年,它可是扎扎实实的"职业歧视黑名单"。
清朝那会儿老百姓聊天,说到"下三滥"主要盯准三类人:捏脚的、剃头的、搓澡的。
听着挺奇怪吧?现在这些行业可都是养生会所VIP服务,怎么当年就成"贱业"了?
古人看不上这些行当,第一个理由特别直白——嫌弃"身体接触"。
那时候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连剪头发都要挑黄道吉日。您想想,天天摸别人臭脚丫子(捏脚)、在脑袋顶上动刀子(剃头)、搓别人身上的泥(搓澡),在礼教社会眼里,可不就是"脏活累活"?
更损的是,明代《市井百工录》记载,搓澡工上岗前要签"净身契",听着跟太监似的。
说白了就是逼着他们天天洗澡换衣服,生怕"玷污"了客人。现在看纯属职业规范,当年可带着人格侮辱。
这些职业招人嫌还有个奇葩理由——干活姿势"不体面"。捏脚师傅得弯腰驼背,剃头匠永远低着头,搓澡工整天蹲着。
在讲究"站如松坐如钟"的古代,这些姿势全被解读成"低三下四"。就跟现在网上说"跪舔甲方"一个道理,身体姿态直接挂钩社会地位。
而且这几个职业,还都赚得少。《万历会计录》记过一笔账:捏脚师傅一天挣32文钱,还不到种地农民的三分之一。
穷就算了,还要被骂"没出息"。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因为穷所以被歧视,被歧视导致更穷。跟现在某些人对"底层工作"的偏见一模一样。
到了清朝中后期,"下三滥"又有了新解释,开始专门对应“三教九流”中“下九流末三行”。
清代《江湖丛谈》将“三教九流”中的“下九流”细分为:师爷、衙差、升秤、媒婆、走卒、时妖、盗、窃、娼。
在这里,“下三滥”专指“下九流”中的盗、窃、娼,也就是强盗、小偷和娼妓。
这个转变挺有意思——原来的"三滥"是合法,但被看不起的服务业;新的"三滥",直接就是违法行当。
但仔细想想,两者都被认为是在"碰不该碰的东西",老版碰身体,新版碰财物和肉体。
而现在说起这些老行当,那可真是翻身把歌唱:
捏脚师傅变身"足疗师",揣着中医推拿证;
剃头匠升级"造型总监",剪个头能收几百;
搓澡工改叫"SPA顾问",包间里放着轻音乐。
就连"下三滥"这词本身也在变。现在说"下三滥",更多是指耍阴招坑人,跟具体职业没关系了。
反倒是在北方澡堂子里,还留着些老规矩——搓澡工不碰客人脖子以上、腰以下,算是古代"净身契"的活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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