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单位类型:

(一)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体育场馆、火车站、客运车站、地铁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单位或者运行管理单位;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单位;

(三)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公共工程等工程的建设单位;

(四)公路(含高速公路)、铁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航空等运行、管理单位;

(五)电力、燃气、供水、通信、广电等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

(六)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博物馆、版本馆、档案馆,古树名木责任单位;

(七)大型生产、制造或者劳动密集型企业;

(八)其他受气象灾害影响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者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的单位。

☏:微大荔业务电话:19279135596,欢迎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