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不少企业为图便利,通过员工或经营者个人微信账户收取经营款项。这种操作方式看似便捷,实则暗藏重大税务风险,近期已有多家企业因此被税务机关查处。

一、典型案例警示

某企业在2021至2023年间,通过24个私人微信账号收取了公司相关货款,税务机关发现异常后,要求企业提供完整的出库凭证、银行流水及会计账簿等资料,由于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资金往来证明,最终被认定为隐匿收入,面临补缴税款及罚款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企业的经营者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款项进入个人账户后就与公司无关了。实际上,根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凡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资金往来,不论通过何种账户收取,都应计入企业收入并依法纳税。

二、央行明确监管要求

银发[2021]25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应当有效区分商户收款码和个人收款码的使用场景及用途,对于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不过,如今仍有部分企业在了解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使用私户收取企业的经营所得款项,试图以这种不合规方式来降低自身所承担的税负。但在“金税四期”的严密监管下,企业的资金流水异常会直接引发预警,进而使得企业受到税务的关注和调查。

三、企业合规减负

实际上,税负沉重的企业可以通过入驻税收扶持园区,或者在园区内注册个体户来承接业务的方式,享受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并有效减轻纳税负担,保障自身的长久健康发展。

地方性的税收优惠:

①注册在税收扶持园区内的个体户,可以申请个税的核定征收,个税经核定按0.5%-1%缴纳,若月开普票10万以内,可以申请个税和增值税的免征。

②注册在税收扶持园区内的有限公司,可以申请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经核定按1%缴纳。

可私信或关注《税廉》了解税收优惠政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