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

蓟州区发布告知书

在城区开展露天烧烤、马路餐桌专项整治行动

严禁露天烧烤行为

严禁违规占路经营

为持续改善城区道路环境秩序和空气质量,全面提升城区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即日起在城区开展露天烧烤、马路餐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严禁露天烧烤行为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主次干路及各类公共场所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二、严禁违规占路经营

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摆放桌椅、餐车、炉具等物品进行经营。所有餐饮类商户须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区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维护义务。

三、存在上述行为的,区城市管理委将依法责令改正,并依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妨碍、阻挠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告知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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