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法学会2025年学术年会期间,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同承办的主题为“国际人道法在当代武装冲突中的挑战”边会于4月26日晚在大连海事大学湖畔书屋举办。这也是国际法年会期间首次举办国际人道法主题边会

边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朱利江教授主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法律顾问刘欣燕博士做了主旨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李子悦、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徐浩然、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耿斯文和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蒋中麒应邀进行了边会发言。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秘书长郭阳博士以及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法律顾问晁译博士发表了精彩评议。边会吸引了超过60位青年学者与各高校学生参与,在分享研究成果之余,还交流讨论了国际人道法的前沿问题。

刘欣燕博士在主旨发言中介绍了ICRC提交给第34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的报告——《国际人道法及其在当代武装冲突中面临的挑战》,并就当今世界国际人道法面临的一些重大挑战展开了详细分析,其中包括核武器、为落入敌手之人提供有效保护、在敌对行动中善意平衡人道原则与军事必要、将人道法适用于新兴作战技术、在不断演变的冲突中保护并便利公正的人道工作以及构建遵守国际人道法的文化等。

李子悦作了题为《论马尔顿条款“公众良知”的当代规范意义》的发言。李同学首先详细梳理了马尔顿条款中“公众良知”法律渊源地位的理论交锋,随后重点分析了折中说的理论缺陷及其完善路径。她认为,公众良知应作为习惯法证据的准入性门槛,从反面排除那些不符合公众良知的规则的证成可能性,用以抗衡国际人道法体系内部滋生的侵蚀性力量。此外,她还强调了,公众良知的规范意义并非作为抽象的普世价值或形式权威凌驾于国际人道法之上,而在于以其包容性和开放性推动国际人道法在具体实践中塑造自身价值。

徐浩然的发言主题为《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人道主义援助同意问题研究》。徐同学指出,人道主义援助围绕非国家武装团体引发了两个主要的法律争议,即国家是否有负有同意人道主义援助的一般性义务、人道主义援助是否需要征得非国家武装团体的同意。徐同学认为,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但国家不可以任意拒绝援助。对于第二个问题,应当认为根据《第二附加议定书》第18条第2款,援助不需要征得非国家武装团体同意,但对于未批准《第二附加议定书》的国家来说,通过对共同第三条与习惯国际人道法规则的解读,似乎答案没有那么绝对。最后,通过分析交战方平等原则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适用,可以认为非国家武装团体与国家在拥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上是平等的。

耿斯文作了题为《软法在国际人道法中的局限性及其改进——基于与国际人权法比较的视角》的发言。耿同学表示,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人道法迎来了软法文件蓬勃发展的阶段。在多样化的造法主体推动下形成的、涵盖领域广泛的软法文件发挥着重要作用,却也因不稳定性、遵行困境、造法主体权威性的欠缺而面临质疑,甚至形成名与实的错位。据此,她分析了软法在国际人道法中作用的局限性,指出这种现状得以归因于国际人道法领域的高政治属性、高度法典化以及高度专业化特征。最后,耿同学提出了相应的完善之道,即实现软法与硬法的交互叙事与鼓励多主体参与立法。

蒋中麒分享的主题为《数字时代的武装冲突:“人形机器人”对国际人道法的挑战与规制路径》。蒋同学指出,随着世界各国加速研发兼具“类人属性”与人工智能的人形机器人,其军事化应用趋势凸显。随后他着重分析了人形机器人诸如环境适应性较强、多任务灵活性等技术特征,并认为其可能颠覆传统战场态势,对国际人道法的基本原则,如区分原则、比例原则、军事必要原则,构成严峻挑战。面对潜在的人道主义危机,国际社会应积极采取推动禁止人形机器人武器化谈判、建立技术合规审查机制、伦理审查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等规制措施。最后,他强调,尽管人形机器人发展难以阻挡,但必须将其置于法律的轨道上,防止技术失控引发灾难。

在专题发言后,郭阳博士就自身赴叙利亚救援队领队前往土叙地震救灾一线的经历结合实践所感与理论探讨,对几位发言人的内容做出了精彩点评。

随后,晁译博士分享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国际人道法的贡献,并根据发言人所谈内容,着重强调了目前新兴作战技术带来的风险与应对之道。

主持人朱利江教授在结束致辞中特别指出,在国际人道法的学习中,以“小而精”的视角展开研究是很好的选择。最终,会议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本次主题边会圆满结束。

01

●薪火传人道——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回顾

02

●在加沙的公共厨房中,他拒绝对苦难视而不见

03

●缅甸地震| 通过社区厨房向受灾民众提供支持

04

●俄乌局势| 对于仍在面临恐怖战火的平民而言,和平的前景依然渺茫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